石虎與光電之爭 井水不犯河水的難題
雖然事情揭露後,苗栗縣工商發展處已承諾,所有案子都會請農業處保育科給予生態保育意見、慎重審查。但關心生態與水土保持的在地人士,卻無不人心惶惶,擔憂更多案件通過,加上已有業者正在洽談一處36公頃的山坡地,淺山的石虎、白鼻心、鼬獾、食蟹獴棲地恐怕將受到影響。
苗栗縣內88%都是山坡地,而林務局石虎重要棲地評析資料顯示,苗栗全縣淺山區域幾乎都有石虎蹤跡,這表示,苗栗光電很難不碰到山坡地、石虎議題。
而砍樹會不會影響水土保持?山頭會不會東禿一塊、西禿一塊?各種擔憂與想像在社群間流傳。
苗栗縣工商發展處處長黃智群澄清,多數申請案只有幾分地(不到1公頃)、分散在各鄉鎮,並不會產生上述問題。此外,山坡地上的光電依規定都須先進行水土保持。
黃智群強調,地方審查程序也是依循中央規範的審查要點辦理。其中也有規範業者需列出環境敏感地區的規定。只不過,石虎至今並未劃設保護區,也就不再敏感地區範圍內,過去審查時無法呈現相關訊息。黃智群說,這一點之後會改進,審查時會納入農業處保育科的意見。
「2公頃」關鍵數字 地方政治角力現形
據縣府6月初資料,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光電申請件數以通霄居冠,共36件、24.67公頃;其次為三灣17件、造橋15件。通過的案件也以通霄8件最高,頭份市5件次之。
石虎保育協會理事李璟泓指出,去年開始,在山區小路電線桿上陸陸續續出現廣告,一開始以1公頃每年30-35萬元租農地,最近變成40萬,後來就慢慢有光電廠出現。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說,這種現象不是苗栗獨有,台東、花蓮、屏東、嘉義、台南等地都有類似狀況。台東與嘉義縣府表態不再接受類似申請,由縣府承擔地方發展與政治角力的壓力。縣府沒有表態,則壓力就落在承辦人員身上。
蔡卉荀補充,並非所有小面積農地都不適合做光電。基於地方分權,小面積光電確實是由地方負責,但中央不出面給出具體指引,讓地方有所依循,爭議引爆開來,讓大眾對光電觀感不佳,最終影響的還是國家的能源轉型。
地方盼中央出面 農委會:讓「環境與社會檢核」盡快上路
農地、山坡地、野生動物議題,主管機關都是農委會。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表示,小面積光電並非全部可以、或全部不行;中央正在擬定的「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就是希望透過事前的檢核,避開有爭議的敏感區域。
他表示,該機制的初稿於2月出爐,等試行結果與法制化後,就會盡快上路。在「環境與社會檢核」上路前,並非全然無法可管。農委會明訂,在特定農業區不能種光電,就是為了保護優良農地的完整性;《農發條例》第10條更指出,農地變更非農用時需「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這也可做為審查依據。
針對2公頃以下、小面積的農地變更光電申請,蔡昇甫指出,中央與地方都應努力。基於法規授權,地方政府有權提出規範,例如,台東縣以發展觀光為導向,暫緩會破壞地景的小面積穿孔式農
蔡昇甫重申,綠能設置如傷害了農業、生態,也就違背發展再生能源的初衷。農委會立場很明確,會在不影響農業、環境的前提下支持綠能,最好是兩者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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