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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發展條例」2009年於立院通過,這是政府全力投入再生能源的開始,但意料外的紛爭卻接踵而至。社區共識不會自然發生,林子倫認為台灣需要更多「載體」。他舉例,一人一千瓦社會企業、綠點能創社會企業、綠主張綠電合作社、達魯瑪克部落綠電公司等,有這些公民電廠推動者的努力,才能捲動更多民眾加入這個行列。
報導/陳文姿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2009年於立院通過,這是政府全力投入再生能源的開始,但意料外的紛爭卻接踵而至。
三芝居民強力反對風機,2012年的苑裡反風機事件,居民與警方的強力衝突留下難以抹滅的記憶;休耕農地、廢鹽灘地或埤塘種電放太陽能板,也面臨衝擊生態的批評聲浪。這樣下去,綠能的未來步伐該如何調整?
「那時候我很在意,為什麼綠能發展會遇到這麼多障礙。但是,從這事件中我也體認到,綠能發展不能躁進,不能說風機要放在哪裡比較好,這需要一個溝通與對話的過程。」
台灣公民電廠重要推手之一,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說起當時的心情,仍是感慨萬千。當年,他以台大政治系教授的身分在「能源國家型計畫」(NEP-I)中支援綠能推動時的社會面溝通。反風機抗爭事件,更加強他推動公民電廠的決心。
批評反對綠能不是台灣獨有,早於台灣先行多年的德國亦然。德國應用生態學研究所(Öko-Institut)因此展開「社會接受度」的研究,為雲德村莊(Jühnde)打造專屬計畫,使社區充分享受綠能帶來的利益,找到社區民眾也樂於接受的綠能發展模式──「雲德模式」。
「台灣看待風機事件的角度是『衝突解決』──看到或是預期有衝突,不得不面對。德國想的卻是如何讓大家願意去接受綠能」林子倫解釋。
尋找台灣模式 「公民電廠」起步不易
雲德村的能源合作社自2004年開始運作,70%的居民是社員,擁有一個沼氣廠及一座由樹林木質提供的生質能電廠,財務來源包括國家資源與居民投資。
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公民社區電廠在德國已經成為普遍的現象。至2016年底,德國已經有1747個公民能源公司註冊。
「目前德國46%綠能計畫都是社區自有,由居民或農民營運,關鍵就在於公民參與,居民主動投入。」德國在台協會副代表施碧娜表示,這是德國能源轉型很重要的一環。
社區共識不會自然發生,林子倫認為台灣需要更多「載體」。他舉例,一人一千瓦社會企業、綠點能創社會企業、綠主張綠電合作社、達魯瑪克部落綠電公司等,有這些公民電廠推動者的努力,才能捲動更多民眾加入這個行列。
公民電廠下一步:社區與農漁會加入的大型運動
雖然「公民電廠」逐漸變成一個顯眼的名詞,但林子倫務實地指出,實際量能還不足,了解或參與的人都不夠多。
林子倫解釋,「公民電廠」並不是只有公民能參與。電廠經營需要專業與資金,企業、政府、電力公司的加入對於電廠的長久經營不是壞事。
好消息是,目前文化部、農委會都已表達高度興趣,農委會有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農漁會合作社,文化部也有社區營造,這些都是既有的社區網絡。透過它們可以讓公民電廠更快擴展到各社區,真正達到「全民電廠」。
林子倫期待,希望2018年是台灣的公民電廠「大型運動」的開始!(系列報導,繼續閱讀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