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陳文姿;製圖/詹嘉紋
直接從綠電電廠拉一條電線到家裡,這樣的電最綠嗎?或許如此,不過這樣的綠電並不可行,供應端到接收端中間距離遙遠,甚至可能橫跨數縣市,等於是建置一個電網的工程。
即便綠電電廠就在隔壁,要百分百穩定供電還是有困難。惟有跟公用電網相連才能保障在一方供應不足或故障時,隨時有穩定的電力來源。
例如說:你家拉了一條用水的專管,專管故障時,一定還是用水龍頭的水。現實中,拉專管非常昂貴、而且跨過許多土地,並不是可行的模式。
國際間所謂購買綠電,一方是由綠電電廠供應綠電到電網,而另一方也是都是透過電網取得綠電。所以,住台北的人想買台南生產的綠電,是可行的。
但問題來了,怎麼證明我買的就是「綠電」?請繼續往下看。
綠電透過電網傳輸的概念有點像是大水庫跟水管線路,綠電公司在電廠(上游)將一定的電量送進電網(水庫),經過電力分配(水管),使用者在家中(下游)打開電力開關,就能使用綠電。
那麼,電力的品質怎麼辦?電網裡有各樣的電、煤電、核電、水電、太陽光電全混在一起,這樣「綠電」是不是變成「灰電」了?
從物理觀點,水有區分水質好壞,如礦物質、污染等。但在電力來說,並沒有這樣的差別,電就是電。
為了確保綠電公司A提供的電力(例如150度)等於下游某用戶B使用的綠電度數(150度),不會被多賣、或是重覆賣出,一個完整詳實的記錄系統非常重要,這就是「再生能源憑證」(REC)。用戶B可以藉由REC來追溯購買綠電的來源與發出綠電的時間,監督單位也會確實管控REC的產出與註記。所以「再生能源憑證」有綠電的身分證之稱。
所以即便你使用的是物理上的灰電,但你擁有「再生能源憑證」後,國際間就認可你使用的是綠電。這種方式的優點是解決了再生能源間歇性的問題(例如風、太陽),確保購買綠電的公司能得到「穩定的電力來源」。
有越來越多的公司,希望藉由購買綠電憑證來證明自己使用綠電、善盡社會責任。2014年由氣候組織(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DP)共同成立的RE100也倡議國際企業使用100%再生能源。Google、Facebook、蘋果、微軟、IKEA、BMW、花旗銀行、耐吉Nike、SONY、等都是RE100的會員,他們不僅立下自己要達成100%再生能源的目標與期程,有些公司更要求旗下的產業鏈也要使用綠電。而台灣的再生能源憑證T-REC正是受到RE100認可的綠電憑證之一。
如何達成100%綠電?並不是每一分每一秒電力都要來自工廠旁的光電廠或風廠。只要是一整年所使用的總電量,加上購買相同量的綠電憑證,就可以號稱是100%使用綠電。
既然使用的電都是透電網傳輸的灰電,那麼購買「綠電憑證」有實質意義嗎?由於每張綠電憑證都會對應到再生能源生產。所以對綠電憑證的需求越高,就會鼓勵更多人投入綠電生產,等於是促進在地的綠能產業。
綠電電廠每生產一度綠電,就會伴隨一度的綠電憑證。國際間,一張憑證大多以1000度為單位。台灣的再生能源憑證(T-REC)也採取這種做法。
將綠電跟憑證同時賣給使用者,這就叫「電證合一」;將綠電、憑證分開來賣,例如:綠電賣給A,憑證賣給B,這就叫「電證分離」。
例如,某個研究中心A使用屋頂太陽能,但它不需要對外宣稱使用綠電,於是自己使用綠電,但是把綠電憑證賣給B公司,這就是「電證分離」。要注意,這時後只有B可以宣稱使用綠電,A不能再對外宣稱使用綠電,否則就會發生重複計算(double counting)的問題。
「電證分離」的好處是更具彈性,讓需要很多憑證的廠商更容易取得憑證,促進更多交易。但為了避免重複計算、綠電憑證追溯管理就必須非常小心。以台灣為例,T-REC規定,憑證賣給使用者(end user)後就不能再轉賣,系統上也會特別加以註記。
綠電與一般電力不同之處,在於它具備的環境價值。在再生能源發展初期,台灣仿效國外經驗,提供較優惠的躉購(FIT)價格收購民間再生能源設備所發出的綠電。再生能源設備由民眾出資,政府則保證收購綠電20年,如此一來,政府不用投入大筆資金,而民眾也會將設備效益發揮到極致。
政府購買綠電的價格就是躉購費率,這個價格高於一般電力,就是因為綠電的環境價值,與再生能源憑證代表的環境價值有異曲同工之妙。因此,台灣的再生能源憑證明確規定,已接受政府躉購的電力「不能」再申請再生能源憑證。
在再生能源憑證尚未發展完整前,電廠傾向將綠電賣給政府。但隨著2017年台灣開始發出再生能源憑證(T-REC)後,逐漸有電廠轉而申請憑證。由於政府年年調降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當政府收購價格越來越低,綠電賣到市場上可以獲利更多時,可以想見的是未來將有更多電廠轉而申請憑證,並將綠電賣到市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