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姜唯;審校/林大利
媒體「氣候之家」報導,政府和工業界限制化石燃料開採以避免全球暖化危機的思維,已逐漸變成氣候變遷政策制定的主流。
在過去一年中,法國、紐西蘭和丹麥政府都以氣候保護為由暫停新的石油和天然氣勘探。他們加入了貝里斯和哥斯大黎加的行列,為了保護海洋而限制海上石油開採。
上週,愛爾蘭政府宣布其80億歐元國家基金將全面從煤炭、石油、天然氣和泥炭相關產業撤資。這只是化石燃料撤資潮的一部分,包括世界銀行等大型企業在內,紛紛停止投資新的石油、天然氣和煤炭開採計畫。
但氣候變遷是全球性的問題,化石燃料貿易也是國際性的,因此,限制化石燃料供應的政策,如同限制化石燃料使用的碳定價政策,國際合作才能達到最佳效果。問題是,該如何將這些行動擴大成連貫的國際性戰略,以使化石燃料供應符合巴黎協定目標?
報導指出,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學者發表於《氣候政策》期刊的文章提供了一些答案。
文章指出,儘管巴黎協定沒有提及化石燃料,但在協議的當前架構中,有很多解決化石燃料開發問題的方法。例如,各國可以在自主減碳承諾中報告減少化石燃料生產的政策和長期策略,並透過協議的全球盤點流程追蹤。
聯合國減少化石燃料供給的企圖心越來越強。許多國家在今年5月波昂會議上提出石油勘探禁令、淘汰煤炭,以及改革和重新調整化石燃料融資和補貼等想法。
下一步是具有領導地位的國家組成一個合意解決政府間化石燃料供給問題的聯盟。例如旨在逐步淘汰燃煤發電廠的「脫煤者聯盟」(Powering Past Coal Alliance),就是反化石燃料燃料聯盟的一個示範。由於大部分國家不太可能簽署限制化石燃料供應的協議,因此這種結盟方式是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中前進的一個可能性。
要解決氣候危機就必須擺脫煤炭、石油,乃至最終的天然氣。儘管部分國家仍然沉迷於化石燃料開發,但其他國家已開始表現出控制化石燃料生產和消費、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所需的領導力。
參考資料
- Climate Home(2018年7月17日),How the Paris Agreement can take on fossil fuel sup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