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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電業法》修法便是將電業切分為發電業、輸配電、售電業三大區塊。發電和售電業開放民間綠電加入而輸配電網則維持國營。
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陳文姿報導
今年1月台灣通過電業法修正,開放綠電買賣,正式脫離買電一定要跟台電買的時代。只是,不跟台電買,能跟誰買電?德國從1990年代末開始發展的「能源合作社」,至2015年已成立近千家[註1]。民眾不僅可以向合作社買電,還可以加入合作社一起賺錢。
「合作社賣綠電」,這是怎麼一回事?綠電這麼貴怎麼賺錢?德國已經數度出現負電價,綠電的「過度」發展是否面臨危機?本報特地專訪「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Greenpeace Energy)[註2]的政策溝通長馬賽爾.凱芬海曼(Marcel Keiffenheim),一談德國綠色能源合作社的發展與能源轉型未來。
打破又貴又不穩定界線 綠能合作社是門好生意
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是德國數一數二的大型能源合作社。從1999年發展至今,社員人數已達2萬4000人。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也兼售電業,綠電用戶數約13萬(包括9000個商業用戶),在2016年,年電力供應量為3.7億度電,年營收1.02億歐元(約新台幣35億元)。
一般印象中,綠能既貴又不穩定,只能吸引少數堅定的環保份子,那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是如何打入現實的商業競爭市場?
凱芬海曼解釋,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的綠電價格[註3]一般來說,會比傳統電力的價格,多百分之十左右,相當於每1000度多4歐元(約台幣138元)。
凱芬海曼說,長時間下來,綠能不需要燃料成本,綠電價格會逐漸降低。除此之外,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靠著良好經營管理效率、與客戶的緊密關係,並將大部分利潤都回歸給客戶,跟大型電廠的經營成本與營利本質相較之下,更能提供優惠的綠電價格。
另一個關鍵特質——穩定供應,則靠水力發電來達成。以2015年為例,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的電力組合中,水力占近九成(88.45%),其餘為風力(11.55%)。
凱芬海曼說,水力的優點就是可以提前簽約、購買,確保穩定的電力供應,不過最終目標是逐步提高風能占比。
太陽能常常是許多綠能公司或是綠能合作社的入門基礎,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卻選擇了風力。凱芬海曼說,這是因為德國投資太陽能門檻很低,許多人都可以輕易自己完成,加上客觀條件上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擁有風能專家,所以風能成為主力,但並未排除太陽能[註4]。
撐起綠能一片天 民眾自己當老闆
民眾是德國綠能發展的主力。德國的綠能占比約33%,其中46%綠能計畫都是社區自有,由居民或農民營運,或經由合作社投入,常被當作是能源轉型、利益共享的典範。
不過,凱芬海曼並未過度美化綠能。他笑著說,確實有很多人是因為支持綠能、支持綠能而加入能源合作社,但也有人是因為獲利而加入。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提供一定的股息給會員,雖然只有約2%,「比銀行利息更好」。在德國,投資綠能是門好生意。
凱芬海曼說,也有人加入合作社的原因是喜歡當綠能的老闆,成為合作社的一分子,等於擁有合作社決策權,這是過去傳統電廠時代很難做到的事。
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在全德有2萬4000位會員。這麼龐大的組織開會並不容易,方式是由社員會選出先50位代表,社員代表每年開會一次。多少盈餘發給社員,多少繼續投資綠能,未來研發方向等都由社員代表決定,「運作方式就像是個民主國家一樣」。
德國走向負電價時代 凱芬海曼:儲能時代的開始
德國在能源轉型的發展走在前緣,被當作綠能發展的模範生。但是發展生產「過剩」的結果,就是讓德國步入負電價時代。也就是說,當發電太多時,電價由正轉負,反而是能源公司付錢請民眾用電。負電價宣告綠能發展的瓶頸嗎?
凱芬海曼不這麼想。他說,從市場機制來看,當電力不足時,大家就會努力建造電廠;電力生產過剩,其實是儲能進場的訊號,市場將開始大量投入儲能技術。
目前儲能設備普遍面臨價格過於昂貴的問題。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沒有選擇一般的電池儲能,而是投入「風能燃氣」(Windgas)的研發。「風能燃氣」專指由風能或其他再生能源轉化所生產的綠色燃氣,可以是氫氣或甲烷。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以風能為主要轉換源,但太陽能也可循此途徑轉換。
「風能燃氣」的好處是「削峰填谷」,當綠電生產過多時,可將很低價、甚至是負電價的綠色電力轉成的綠色燃氣。綠色燃氣就像天然氣一樣,方便貯存,也可以用於加熱、煮飯、瓦斯車、或供工廠使用,甚至用來發電。
雖然綠電成本近乎零,但轉換成本很高。凱芬海曼坦承,「風能燃氣」每度電成本約0.3歐元(未稅)[註5],約是天然氣的10倍價。但他相信,隨著技術進展,價格可以很快降到0.2歐元以下,並且有望下探0.1歐元。
他強調,德國有上千家的能源公司,都以賺錢優先,而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發展「風能燃氣」為走向能源轉型,這也是社員支持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的原因。
合作社、社區電廠、市民電廠 合作走向能源轉型
台灣目前還在能源合作社的初始階段,目前僅有唯一的一家「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的經驗能適用在其它國家嗎?
凱芬海曼指出,首先,要有一群願意支持較高電價的人,雖然隨著時間綠能價格會逐步降低,但是在一開始價格還是可能偏高。其次,也需要公平合理的電力價格、自由轉換電力公司的程序、電力的穩定供應等政策配合。
凱芬海曼說,德國有很多能源合作社,也有公民電廠、社區電廠,民眾可以選擇喜歡的類型,自己成立合作社也不難。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並不想一個成為獨大的綠能合作社,而是樂見各種可能的並存與合作。例如最近有個風力電廠開發案,就是由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地方合作社,與該地的城市能源公司合力投資,各占1/3。
「合作是一定要的,如果什麼都是你自己做,大家會反對你。我們在這個綠能開發中僅占1/3,這代表大家都可以有聲音,而且必須聽取彼此的意見,達成共識才能走得下去。」
環境資訊中心 2015年7月4日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