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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擬將30%海洋陸地列為保護區 科學家警告仍不足以保護自然

    編譯/鍾友珊;審校/林大利

    專家小組警告,單單是擴大國家公園和保護區並不足以阻止對自然的破壞,須立刻針對過度消費、不當補貼措施和氣候危機採取緊急行動。

    專家小組警告,單單將30%以上的的海洋和陸地納入保護區,並不足以阻止對自然的破壞。圖片來源:TeeFarm/Pixabay

    專家:光是劃設保護區 不足以挽救生物多樣性

    今年將在中國昆明舉行第15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 COP15),各國政府預計將簽署一項類似《巴黎協定》的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在2030年以前,將30%以上的的海洋和陸地納入保護區範圍。

    50多位科學家在針對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協議草案加以分析後發現,如果方法得宜,擴大保護區確實有助於減緩自然環境受到的破壞,但若要完全終止破壞,還得搭配其他策略。

    科學家們將上述分析寫成了報告。巴黎薩克雷大學(Paris-Saclay University)生態學家,同時也是該報告作者之一的萊德利(Paul Leadley)解釋道:「保護30%陸地和海洋的確是值得追求的目標,也能引發廣大迴響。然而,儘管擴大保護區是正確的第一步,但以今日生物多樣性受破壞的程度而言,光是擴大保護區並不足以翻轉生物多樣性持續劣化的局勢(即所謂的『逆轉局勢(bending the curve)』,這是《全球生物多樣性展望第五版》的目標口號)。」

    「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就挽救生物多樣性而言,如果只把目光放在保護區上,而未能及時針對其他重大威脅採取行動,那些各國承諾要達成的生物多樣性相關目標,注定再次跳票。」萊德利說。

    科學家指出,所謂「針對其他重大威脅採取行動」,需要有一套多元且有系統的策略,包含取消眾多會導致環境受破壞的農漁業補貼措施、將全球溫度上升幅度控制在1.5°C內,並改善過度消費的問題(包含過度消費肉類)。這些策略合起來才能有效翻轉目前的局勢。

    今年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上,將討論協議中的21項目標,例如消除塑膠污染、將農藥使用量減少2/3、入侵物種引入率減少一半等等,主要是為了避免地球的第六次大滅絕真的發生。

    今年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上,將討論協議中的21項目標,例如消除塑膠污染、將農藥使用量減少2/3、入侵物種引入率減少一半等等。圖片來源:Lance Asper/Unsplash

    提升生物多樣性、阻止氣候變遷 需推展社會變革

    研究機構BioDiscovery和「生物多樣性網絡」(Group on Earth Observations Biodiversity Observation Network, GEO BON)針對該協議的分析已送至各國政府,且各國應在一月底提出回應。

    該分析文件中,兩家機構沙盤推演出三種不同的情境所導致的結果,分別是一切照舊、提升保育工作的品質和數量,以及社會變革等情境。結論是,只有最後一種情境才能達到「將溫度上升幅度控制在1.5°C內」的目標。

    「我們是以當代科學的角度,說明為何協議需要包含這些內容;因為很多國家都說我們的東西太複雜了,我們希望能說服他們,為何這些作法缺一不可;它們彼此之間其實是互相依存的。」萊德利表示。「不然,他們都不能理解為何內容要如此複雜、涵蓋面要這麼廣?從污染到原住民部落的參與都包括進去。」

    從2020年2月舉行最後一次實體締約方會議後,歷經數次延宕,各國政府將於今年3月齊聚一堂、進行實體討論。過去十年,各國政府始終未能完全達成任何一項保育目標,以終止對自然的破壞。

    哥倫比亞洪堡研究所研究員、也是該分析報告的作者之一穆爾西亞(María Cecilia Londoño Murcia)表示:「我們要盡早採取行動,因為從開始行動到看到生物多樣性提升,可能需要幾十年。只有馬上行動並持之以恆,才能在2050年前達到國際社會承諾達成的這些目標。」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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