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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火爭議又一波 台電重啟燃煤2號機組、台中市府移送台電董座

    整理/林欣儀

    今年2月,台中市府撤銷中火二部機組許可證,而後此處分又遭環保署撤銷,引發風波(詳見:環保署撤銷台中市府對中火處分  一次看懂理由與過程);相隔四個月後,台中市政府又因中火2號機重啟而與台電槓上。

    台電於6月24日重啟2號燃煤機組,引發台中市政府不滿,陸續對台電祭出2次罰鍰,更將台電董事長楊偉甫依違反空污法,函送司法機關偵辦。《環境資訊中心》梳理事件過程,並分別將台電、台中市政府、環保署、經濟部以及專家學者與公民團體意見整理如下。

    台電董事長
    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圖:台電提供。

    一、事件過程

    6月24日
    台電台中電廠2號機於晚間點火測試。
    台中市府立即表示反對意見,如台電啟動2號機,將依空污法開罰及處置。
    6月25日
    台中市府因台電點火預熱2號機,對其裁處罰款200萬元,並勒令2號機停工。
    下午4時,2號機開始投煤發電,台中市府聲明將再次開罰800至2000萬元,並將負責人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台電表示,2號機點火完全合法,將進行行政救濟,並研議是否申請國賠。
    6月28日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黃健豪與羅廷瑋等人前往台中火力發電廠門口,發起夜宿中火靜坐,絕食抗議違法重啟二號機組。
    6月29日
    台中市府祭出法定最高罰鍰額度2000萬元,另將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楊偉甫表示,「如果中市府一定要入人於罪,他願承擔所有責任。」
    環保署撤銷台中市府針對2號機重啟之200萬元罰鍰。
    6月30日
    經濟部召開記者會,次長曾文生指出,台中市政府希望停掉的2號機、3號機,剛完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是十部機組中排放最低的兩部,對於中市府撤銷此兩部機組許可證表示無法理解。
    國民黨動員中部民代到中火前抗議。
    7月1日
    黃健豪、羅廷瑋絕食昏迷送醫,中火前的帳篷、桌椅拆除完畢。
    7月5日
    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評論中火爭議,指出中火並未違反許可證中要求「四年減四成生煤許可量」的規定;而中火未達成「四年減四成生煤實際使用量」,是列在地方自治條例《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中的規範,其並未訂定罰則,質疑台中市府沒有罰款及撤照之法源依據。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則反擊,中火違反「四年內應減少生煤實際使用量四成」是共識,此要求於2017年間就記載於中火之操作許可證上。而台中市府環保局對2號機啟動做出裁罰處分是否違法,應交由司法機關認定。

    二、各界反應

    1.台電

    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說明,重啟2號機的三大考量因素為:合理調度、合格機組、合法運轉。

    1.【電力調度】夏季用電高峰即將來臨,確保今年備轉容量率均可維持在 10% 以上
    2.【空污治理】2號機已完成環保改善工程,為排放達標的合格機組,且目前正值夏季非空污季
    3.【法律程序】台中市府對2部機組(2號機、3號機)廢證的裁罰已於2020年2月25日遭環保署撤銷

    台電指出,台中電廠1至4號機環保改善工程已於今(2020)年1月完成,這四部機組採用當代最佳可行技術進行污染控制,完成改善後機組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符合台中市府現行之加嚴標準。更強調,台中電廠2、3號機距離除役均尚有十餘年,平日台電妥善維護,且已完成環保改善工程,這兩部機組均能兼顧穩定供電與環保。

    而面臨台中市政府裁罰,據中央社報導,台電強調,台中市政府無視環保署及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等權責機關的決定,一意孤行,一再違法開罰台中電廠,台電一定會依法救濟,並針對台中市政府公務員種種違法瀆職行徑對台電與台電員工造成的侵害,請求國家賠償。

    中火。圖片提供:台電。

    2.台中市政府

    針對台電重啟2號機,台中市府表示反對意見,有兩點原因:

    1.【法律程序】環保署撤銷廢證處分不符程序,應屬無效。若台電啟動中火2號機組,是沒有操作許可證而啟動操作,違反空污法之規定
    2.【電力調度】近幾日全國供電呈現供電充裕的綠燈等級,台電所稱「合理調度」並不合理

    而對於環保署在6月30日撤銷因2號機重啟而開出的200萬元罰單,台中市長盧秀燕質疑中央為台電解套,犧牲中部人健康。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根據國家排放清冊TEDS第10版數據,中火是全國最大的固定污染源,其所排放的PM2.5占台中市PM2.5整體排放量10.8%。除PM2.5外,其他空氣污染物如: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也分別占全市總排放量64.9%及40.8%。

    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羅廷瑋、黃健豪在中火前靜坐;據自由時報報導,盧秀燕協同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與彰化縣長王惠美、南投縣長林明溱到場相挺,簽下羅廷瑋、黃健豪準備的陳情信,並將陳情信交給中火廠長朱記民。

    3. 環保署

    6月25日,環保署一連發布兩篇新聞稿,呼籲台中市政府依法行政勿過度政治操作,文中也指出爭議脈絡:

    2019年12月
    台中市環保局廢除台中電廠2、3號機操作許可證
    2020年2月25日
    環保署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撤銷台中市環保局對台中電廠之罰鍰與廢證行政處分;2、3號機操作許可證已回到展延審查狀態,依空污法規定,審查期間原許可繼續存在,可繼續操作。
    其後, 台中市環保局提起訴願,行政院於2020年6月24日認定無權訴願,訴願不受理。

    根據環保署,當(25)日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普遍良好,沒有因為台中電廠啟動2號機導致空氣品質不良。

    6月27日,環保署針對法律爭議,再次呼籲台中市政府依法行政,更提出改善台中地區空氣品質不應僅關切中火。以淘汰高污染車輛、鍋爐改善等各項措施的實際成果為例,環保署指出台中市空氣品質紅害警示站日數從2016年71站次降至2019年5站次,改善幅度達93%,另空氣品質細懸浮微粒PM2.5從2016年21.8μg/m3降至2019年17.2μg/m3,改善幅度達21%,盼台中市政府理性客觀面對處理各類面向的空污問題。

    4.經濟部

    經濟部在6月25日發表聲明,肯定台電在穩定供電及空污防制上的努力,並指中火2號機啟動測試是完全合法的行為。針對電力調度,經濟部27日進一步說明,台中電廠2號機加入供電行列是為因應其他機組的檢修、調度需求,並指出去(2019)年中部地區超過八成的時間用電量已須仰賴其他地區發電廠支援。

    經濟部30日在記者會中說明,中火有十部機組,但同時間只啟動其中數部機組,讓機組以及空污防制設備能經常輪流檢修,對增加發電效率及促進空污防治都有幫助。在這種情況下,廢除許可、拆除機組都無助於改善空氣污染,只是使台電電力調度困難。

    5. 專家學者及公民團體

    多個中部環團及專家學者29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台中電廠重啟2號機,要求台電停機。此外,也要求經濟部檢討備轉容量率,成立獨立的電業監管機構。

    7月1日,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更集結30多名醫師,疾呼燃煤空污對健康的不良影響,指出中火每減少1萬噸燃煤用量,CO2排放減量約2.1萬噸,強調中火減煤重要性,也呼籲中央政府應提出更明確的空污治理政策和作為。

    圖片一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呼籲政府重視民眾健康。圖: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提供

    7月2日,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撰文,認為社會過度聚焦在發電廠,卻錯失關注其他空污來源,如:交通污染源、其他工業源、餐飲、營建、道路揚塵、焚燒、鋼鐵業、金屬製造業,甚至違章工廠等等,恐怕讓「一口好空氣」訴求更難以達成。文中也提出研究數據,交通(移動)污染源在環保署的統計中,大概佔整體空污的1/3;呼籲台中市政府提升大眾運輸、減少私有運具,同時加速個人汽機車的電動化,從各種污染源一起下手努力。

    7月6日,時代力量偕同公民團體召開中火重啟爭議記者會。

    圖片二
    中火重啟爭議記者會。圖: 立委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陳椒華說,中火的爭議包括台中管制生煤條例遭政院宣布部分條文無效、機組遭撤照的處分是否有效,以及減煤量等都是法律爭議,應留待司法釐清。

    在空污治理方面,陳椒華認為,老舊燃煤電廠應持續減煤降空污,並訂出退場除役時間表。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執行長簡嘉佑說,台中市政府面對空污問題,對於中火以外的污染源、違章工廠的掌握管理,甚至城市節能、再生能源,沒有更積極、實際的能源治理策略。

    關於電力調度,陳椒華指出,用電資訊應公開透明,讓全民了解究竟全台何時何地電不夠;夏季尖峰用電的最佳救援是太陽光電,全台均應加速設置陽光屋頂。時代力量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台灣每年用電量不斷攀升,應成立客觀第三方評估單位,根據科學評估備轉容量多少才夠,呼籲台電以「備轉容量值」代替「備轉容量率」作為標準。

    陳椒華中部服務處主任許心欣質疑,經濟部一再強調太陽光電在用電尖峰發電屢創新高,今年高達四部中火機組,還有通霄345kV超高壓輸電線路完工增加送電100萬瓩,近二部中火機組,為何還要加開中火煤電?

    圖片三
    太陽光電在用電尖峰發電屢創新高。圖: 立委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陳椒華委員也要求備轉容量率還有5、6%時不要啟動其餘機組,台電公司副總徐造華則回應,如果備轉容量率只有6%,社會大眾恐認為有缺電、跳電危機。如果要改用備轉容量值作為標準,可以邀請學者專家座談會,坦言沒辦法直接把備轉容量率訂在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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