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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鳥類90度大轉彎? 離岸風場預留閃電型飛行廊道 環委盼改成直線

    報導/陳文姿

    為了讓鳥類過離岸風場時,有足夠寬的距離通過,各風場都承諾劃設鳥類通行廊道。不過,廊道劃設須依據鳥類飛行的調查報告。8日下午,環保署審查18處離岸風電的鳥類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其中,彰化外海雖然劃設出兩公里寬、南北與東西向的鳥類飛行廊道,但在最南邊的18號與19號風場間,卻出現非直線的閃電型大轉彎,保護鳥類的本意恐變成飛行陷阱,環評委員直搖頭,盼各方協力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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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於兩公里寬的鳥類飛行廊道(橘線與黃線)在18、19號風場間出現大轉折。翻拍自環評簡報

    鳥類廊道會轉彎的原因在於各風場都把廊道預留在風場界線邊緣。2015年經濟部劃設風場範圍時,18號跟19號風場間的切割線並未與北邊風場連續,因此出現鳥類飛行廊道不連續的窘境。五年下來,業者歷經環評、遴選、競標等行政程序、合約已簽,投資決策也都上路,要改變風場劃設幾乎不可能。但環保署與能源局均指出,並「沒有」規範要求生態廊道一定要放在風場界線,仍有解決問題的可能。

    鳥類飛行廊道閃電型垂直彎  恐讓鳥類撞風機

    2017年,環保署通過19案離岸風場的環評。由於當時鳥類調查時間不足,其中18個風場的環評結論留下但書,要求補做2017年秋季到2018年春季的鳥類環境調查,再審查鳥類通行廊道的合理性。8日環保署進行鳥類調查報告第三次的專案小組審查。

    環境調查結果顯示,秋季鳥類飛行以南向及東南向為主、冬季以南向及西南向為主、春季則以北向及東北向為主。

    開發單位指出,彰化外海的部分,風機間距大於500公尺,且風場間還留設大於2公里的飛行廊道,葉片旋轉高度距離平均海平面至少25公尺。預留的鳥類通行廊道也符合主要飛行方向,規劃應屬合理。

    不過,環評委員隨即指出,海龍三號(18號風場)、海龍二號(19號風場)間預留的南北向鳥類通行廊道明顯與北側大彰化與海鼎風場間所留的廊道並不連貫。鳥類順著廊道往南飛,還要垂直轉彎兩次,才能接到海龍風場間的廊道。

    環委孫振義直呼這簡直是鳥類陷阱,先引導鳥類進入廊道,到了中途,卻要鳥類大轉彎,明顯不合理。他問,假設有隻具有衛星追蹤資料的鳥飛到這裡時突然訊號消失,屆時,誰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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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評委員盼解決問題,讓預留的鳥類飛行廊道能呈直線進行。攝影:陳文姿

    移動廊道恐影響風場權益 待各方協調解決

    問題看似簡單,只要將廊道從邊界移到海龍三號就可以解決。但實際上,風場邊界的廊道是風場兩邊的公司分別留設。全部廊道移到海龍三號內恐限縮海龍三號空間,對海龍三號有所不公。再者,風場歷經環評、遴選、競標,過程中簽署諸多契約與投資評估,變更風場邊界近乎不可能。

    海龍公司解釋,如將廊道移到海龍三號內,將少掉7至11隻風機,約少掉100MW的裝置容量。海龍三號的裝置容量已經通過環評、也在競標中取得容量、相關契約都已簽署。

    環評委員詢問能源局,兩家同屬海龍,有沒有辦法協調,不要讓行政本位造成遺憾?

    能源局官員解釋,開發商雖然相同,但海龍二、三號已經分別成立公司,兩家公司有獨立決策系統,不能當作一家來看。但他澄清,能源局並「沒有」規範鳥類廊道一定要在風場邊界。

    環保署官員也澄清,環評也「沒有」規範鳥類廊道一定要留在風場邊界。環評雖然有規範一定要留鳥類廊道,但多寬、位置都是要配合鳥類飛行方向。廊道改變雖然要再經環評審查,但委員明顯支持廊道移到海龍三號風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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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2015年畫設的離岸風電潛力場址,後來因為航道、環評等程序已經大幅調整。圖表來源:經濟部

    海龍二號與三號風場目前正在辦理另一項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審查,希望將原本規畫的6~9.5MW風機提升到11~15MW。風機的大型化可望讓風場有限的空間裡架設更少的風機,也為鳥類廊道轉移增加可行性,這份報告目前仍審查中,尚未定案。

    最後,彰化雲林的鳥類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環評專案小組建議修正通過,但希望業者評估提出大規模保育鳥類通過的降轉機制,並針對海龍二、三號間鳥類廊道不連續的問題,評估調整的可行性。全案還要送環評大會確認後才算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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