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鄒敏惠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每年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 時代力量黨團於世界地球日前夕(21日)提出《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召開「強化能源管理,政府帶頭做起」記者會。
黨團總召邱顯智、副總召陳椒華與幹事長王婉諭指出,其目的在於要以強化能源管理、明定政府單位節能與使用綠能等作法,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協助減緩地球暖化,以實際行動來愛護地球。
根據時代力量黨團新聞稿,陳椒華表示,過去政府有推動智慧節電計畫,雖然有初步的成效,但仍許多行政單位沒有達到預期的成效。因此本次能源管理法的修法版本裡面,於第五條明定要補助地方政府推動能源管理的工作,讓地方政府能有預算推動執行能源管理,並以罰鍰、罰金與公布違規廠商等罰則增加地方查核的能量。此外修改現行第九條條文部分,要求行政單位每年至少節能或是增加使用綠能2%,由政府帶頭以達到節能的成效。
陳椒華認為,節電是最環保省錢的方式,因此時代力量提出智慧節電的規劃,也就是透過能源節電的裝置來達到有效的節電。但因為目前能源節電裝置的使用率仍低 ,因此也希望透過《能源管理法》的修法, 更有效的推動。此外,現行《能源管理法》只有針對新建築有能耗標準的界定規範,然而台灣大部分都是老舊建築,因此應該也需要針對老舊建築, 制定能源標章的規範,藉由第17條的修正,推動屬於老舊建築的能源標章, 除可讓消費者當作購屋或租屋時的參考,也可以提供相關的獎勵或補貼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