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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公投政策檢討定調 核能不重啟、不延役 轉型方向不變

    報導/陳文姿

    因應2018年底三項能源公投過關,民進黨政府花了兩個月調整能源政策。今(31)日經濟部召開記者會表示,公投法定期限2年內,也就是2019年與2020年,每年減火力發電1%可以達成,也不再新建、擴建燃煤機組,《電業法》也已廢除第95條第1項。經濟部已符合3公投結果。

    爭議最大的核電部分,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核二、核三延役有四大困難,核四重啟有七大困難,評估結果並不可行。他也坦承第3年(2021年)起做不到年減火電1%。主因是用電還在增加,如果火電還要再減1%,恐面臨有機組但不能發電的缺電窘況。

    經濟部的正式聲明也指出,政府目前正按照既定的能源轉型方向進行,轉型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希望各部會、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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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3公投,經濟部說明能源政策。攝影:陳文姿

    達成公投三要求  但第三年會「被缺電」

    3項能源公投包括,第7案要求降低火力發電量,平均每年至少1%。第8案要求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電廠或機組。第16案要求廢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引用《公投法》第30條,行政機關於二年內不得變更公投案內容之施政的條文,經濟部表示,前2年(2019年及2020年)可做到年減火電1%,目前也無新建與擴建燃煤電廠計畫,廢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的法制作業也已經完成,等於達成公投要求。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解釋,減量主要來自燃煤,包括2018年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許可量就減量24%,2020年再減16%,共減了40%。興達電廠的減量也正在談,此外,秋冬空污季節燃煤電廠也配合降載。

    曾文生說,年減1%的火力發電量約第一年減23億度,第二年再減23億度,這個缺口要用核電或是綠電來補,但第3年(2021年起)要再減1%有困難。

    沈榮津表示,因重大投資案、台商回流、電動車三項因素,預估未來用電量還會增加。曾文生受訪時補充,2021年起將有台積電、力晶、華邦電等等重大投資案。

    曾文生解釋,這時候用電還在成長,重大投資都要用電,核電也還在運轉中。這時再要求減火力,會面臨有機組卻不能用,「被缺電」的情況。

    有客觀困難   核電廠不延役、核四不重啟

    公投第16案主文是廢除「2025年非核家園」的年限限制,但由於發起團體是主張「以核養綠」的擁核陣營,外界原本揣測這次調整會增加核能。對此,沈榮津回應,核一已經進入除役,核二、核三延役有四大困難,核四重啟則有七大困難。

    沈榮津列舉延役四大困難,法規規定延役須提前5年申請,核二已超過延役期限;屏東縣府反對核三延役;核廢料無處去。此外,只要地方政府或民意有疑慮,國會預算審查就很難通過。

    至於核四重啟的七大困難,他也舉出立院決議廢除核四;部分零件廠商已停產或結束營業,備品取得困難;奇異公司原團隊已解散,無法估算協商修約時間等問題。沈榮津說,以上三點解決後還有預算編列、工程施作等問題。不僅客觀條件不可行,民意也不支持。

    對於外界質疑,這項決策並不符公投16案的訴求。曾文生澄清,公投要求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去除非核家園的年限,代表非核「不再有限制」,這才是正確的解讀。

    有燃煤機組不能用  新的能源配比出不來

    對於2025年綠能20%,燃氣50%,燃煤30%的能源配比,曾文生表示,綠能會維持20%,但燃煤、燃氣會微調。由於深澳電廠停建,燃煤比例會略為調低,但新的配比數據難以出爐。原因在於有燃煤機組,但因各種環保限制,可能無法發電。

    中、南部空污嚴重,縣市政府紛紛透過生煤使用許可的管制,逐步減少燃煤機組的運轉時數。經濟部列舉,台中市2018年就減24%,2020年會減到40%;雲林縣2016年減21~27%;高雄市2017年減20%。此外還有環保加嚴規定,.中火提前除役及興達電廠先拆後建等。

    沈榮津喊話,希望地方不要再額外新增發電限制,否則電力調度將遇到困難,這方面中央會持續與地方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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