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5)日推出家戶屋頂光電獎勵計畫,屋頂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建物建置太陽光電,每瓩可享3000元獎勵。目前也在研擬草案,要求1000平方公尺以上新建物強制裝設光電。環保團體認為,屋頂光電最大的阻礙是社會溝通成本,政府應該將資源投注在社區的說明與宣導。
屋頂光電1000平方公尺以下每瓩獎勵3000元 每案最高30萬
行政院院會今(5)日通過經濟部提出的「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針對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之私有建築物,若設置太陽光電,每kW(瓩)獎勵3000元,每案最高30萬元,加上各地方政府既有的獎勵,提升設置誘因。
經濟部能源署長游振偉表示,計畫是由經濟部撥款給地方政府執行,也設計簡化民眾申請流程。計畫期間四年,預計投入40.8億元預算,可推廣12萬小屋頂家戶設置光電,帶動新增1200MW容量。
游振偉說明,統計既有1000平方公尺以下建物,僅10%設置屋頂光電,還有很多空間可以推動。主因在於小屋頂的設置成本相對較高,每瓩成本落在6萬上下,希望透過獎勵加速建置光電。
經濟部統計,截至2024年太陽光電累積設置達13.82GW,其中屋頂型達8.76GW。光電目標是2026年裝置容量20GW,2030年累計31GW。
屋頂光電子法年底出爐 新建物裝光電門檻擬設1000平方公尺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後,要求「一定面積」以上的新增建物必須設置太陽光電,但面積門檻爭執不休。而根據經濟部與內政部預計年底前預告的子法草案,義務門檻為1000平方公尺,1000平方公尺以上新建物需強制裝設光電。
強制門檻是否仍有調整空間?是否會與獎勵計畫重疊?游振偉受訪說明,子法只針對新建物,「(門檻)會不會重疊不曉得。」就算未來門檻下修至1000平方公尺以下,如果符合強制義務的新建物,「再給他(義務者)獎勵不公平」。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今日也特別指示經濟部、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必須持續溝通屋頂光電推動措施,針對子法或是作業實施要點部分,也要進一步討論具體的規定,送交院會核定。
溝通才是最大阻礙 環團:獎勵治標不治本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指出,目前影響民眾裝設光電意願的不是財務成本,而是在社區、大樓要跟鄰居溝通的成本,偏偏六都又以社區大樓為主,多數民眾存在認知落差的情況下,「不是有錢就可以蓋。」經濟部應該把資源用在籌組輔導團隊,去村里層級宣導說明,讓大眾認識光電。
鄭泰鈞指出,現行多數地方政府已有6000到1萬元的補助計畫,中央再加3000元,作用有限。況且,越小的案場成本越高,真的需要補助的是300平方公尺以下的小型案場,如果把補助預算收攏起來,可能補助更多。針對屋頂光電子法草案,還是希望下修門檻,擴大屋頂光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