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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科藍委欲修法延役核電 環團:老舊核電風險不該全民買單

     

    國民黨新科立委23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提案修法放寬核電廠延役的規範。台電回應表示,尊重立委職權,但強調核能延役除法規限制,仍須面對嚴峻的安全審查程序、用過核燃料處置等問題。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25)日召開記者會,反對核電延役的不當修法,嚴正指出核電是否延役應以安全為第一,而不是讓政治凌駕專業,放水老舊核電,讓全民承擔風險。

    環團串聯反對核電延役的不當修法,指出核電是否延役應以安全為第一考量。圖片來源:全國廢核平台
    環團串聯反對核電延役的不當修法。圖片來源:全國廢核平台

    核電廠要延役? 火山、斷層與老舊設備皆隱憂

    核電延役從選前就蔚為話題,成為藍白兩黨候選人的政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於2003年制定公布,目的在於管制核子反應器設施,確保公眾安全,設定延役申請期限,是為了專業審查與評估。崔愫欣也表示,核電是否延役的最大障礙不是法規,而是老舊機組、耐震係數與核安風險。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提案修法並無法挪走緊鄰核一、二廠的山腳活動斷層和穿越核三廠的恆春活動斷層;也移不走核二廠底下的岩漿庫。核二廠不僅已進入除役階段,兩部反應爐還曾錨定螺栓斷裂、爐心側板出現持續成長的裂紋、燃料匣彎曲等設備老朽狀況,甚至發電箱避雷器還發生過爆炸事故,不應冒險延役。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補充,建廠時沒做環評的核三廠,至今也還未完成恆春斷層的地質調查,對核三廠繼續運轉的風險難以評估。國民黨應先要求核三停機,接受地質科學調查,審慎評估老舊核三延役的安全風險與社會成本,讓全民了解後,再談核三的去留。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以保險續保來比喻,續保保單條件是要重新評估的,核電廠是否延役,也該用更嚴謹的標準去評估。攝影:劉祐君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以保險比喻,續保時保單條件是要重新評估的,核電廠是否延役,也該用更嚴謹的標準去評估。攝影:劉祐君

    環團:核電非全球趨勢 應專心推動再生能源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發展推廣組長李孝濂表示,國民黨宣稱核電為全球趨勢不是真的,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統計,烏俄戰爭發生後,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增加了40%。IEA更預測2025年再生能源超越燃煤,風能及太陽能也將在2025、2026年超越核能。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專員趙逸祥則指出,第28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8)的共識明確表示,全球努力於追求「再生能源容量增為三倍,平均年能源效率提高率增為二倍」,增加核電非大會共識。同時全球綠色供應鏈要求的RE100也不包括核電。台灣若要跟上國際能源發展的腳步,就應專心推動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

    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長陳雪梨則認為,北部的火山帶,大屯山、基隆海底火山、龜山島以及中央山脈兩側,到處有地熱徵兆,地熱能取代核電。根據地礦中心的資料顯示,台灣的地熱潛能可以到40GW,且地熱開發只需三至五年,且可以多點同時進行,用地少,是對環境影響最小的發電方式。

    討論核電是否延役前 須先解決核廢料存放問題

    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張譽尹進一步指出,核電延役至今仍在討論,主要有兩個問題,第一是全國用電不斷增長,第二是再生能源開發過程中造成的壓迫與民怨。但他也強調,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核電就沒有延役的資格。

    台灣綠黨秘書長王彥涵則質疑,既然有立委提議要修法讓核電廠延役,那麼是否更應正視核廢料的處理?不可將核廢料的風險和負擔,轉嫁給原住民族或東部、離島居民來承擔。

    廢核平台呼籲,新國會開議後,朝野各黨都應在討論核電是否延役前,優先提出核廢料處理的政策與法案,並呼籲民進黨政府堅守對人民非核家園、能源轉型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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