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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生產用電」碳排分開計? 環保署:還要跟各界討論

    《氣候變遷因應法》年初修正上路,業界頻頻詢問碳費下落,環保署接連舉辦說明會,今日來到最終場。環保署表示,碳費費率審議時間仍有不確定性,外傳的明年下半年上路「不會是絕對的答案」。針對業者詢問廠、辦相鄰的企業,辦公等「非生產用電」碳排是否會分開計算?環保署表示,涉及碳費徵收還需和各界討論,重點是要公平、標準一致。

    環保署今(8)日辦理「氣候變遷因應法及精進產業溫室氣體盤查管理作法」說明會。攝影:陳昭宏
    環保署今(8)日辦理「氣候變遷因應法及精進產業溫室氣體盤查管理作法」說明會。攝影:陳昭宏

    碳費明年下半年上路? 環保署:不是絕對答案

    今年2月總統公布施行氣候法,環保署正擬定12項優先子法,也準備修正既有「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和「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等法規,4月起分別在北、中、南辦理說明會,邀請業界提供意見。

    「氣候變遷因應法及精進產業溫室氣體盤查管理作法」說明會今(8)日來到最終場,線上、實體共有接近400名業界人士參與。多家電子公司代表數度向環保署確認,碳費起徵時間點會不會就在外傳的明(2024)年下半年?環保署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回應,明年下半年「不會是絕對的答案」。黃偉鳴說,碳費徵收前有「兩個關卡」要過,一是完成子法,二是通過費率審議。兩者都有研商的不確定性。

    業界關心增量抵換還要繳碳費、廠辦碳排是否分開計算?

    近期竹科銅鑼、南科嘉義、屏東等園區陸續通過環評,台積電代表詢問,目前環評要求開發案應做溫室氣體增量抵換,這些已在環評過程中扣除的部分,未來是否還要繳交碳費?黃偉鳴表示,以國內類似情況的空污費為例,目前制度並未將兩者脫鉤,也就是即使做了空污抵換,業者還是要繳交空污費。但他強調,碳費子法還在討論中,目前還沒有明確答案。

    也有業者好奇,廠、辦相鄰的公司是否可不計辦公等「非生產用電」碳排?氣候變遷署籌備處科長郭孟芸表示,現行法規中,兩種用電排碳並未分開計算,但針對產品的「單位排放」數據,國際趨勢是不同情況下的碳排都要精確計算。

    分開計算會不會有業者偷吃步,把應列入生產端的排碳,偷渡到非生產端去?郭孟芸表示,驗證機構依然可以檢視不合理的數值抓出問題,「大家都在用辦公室,怎麼你算起來一坪會用那麼多電?」

    環署強調 碳費將合乎公平、標準一致

    黃偉鳴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環保署之所以有分開計算的討論,是因為台灣有廠辦相鄰、也有總部與工廠距離遙遠等不同狀況。有業者因廠辦相鄰,只能共同計算排碳,就會和其他公司標準不一。他強調,相關規定涉及碳費徵收,都還要再跟各界討論。重點是合乎公平、標準一致。

    「要防範的就是大家一直把它(排碳責任)拆出去」,郭孟芸說,但確切如何解釋權責,環保署還要再討論。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左二)表示非生產用電是否分開計算還要跟各界討論。攝影:陳昭宏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左二)表示非生產用電是否分開計算還要跟各界討論。攝影:陳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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