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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內交出碳費徵收辦法 環保署:3月起廣邀產業界研商

    報導/李蘇竣

    《氣候變遷因應法》15日總統公布施行以來,各界關注子法進度,如向排放溫室氣體的企業徵收「碳費」,費率及時程都還未定案。近日歐盟碳權價格飆破每公噸100歐元,更讓人好奇國內是否也將攀升跟進。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今(24)日表示,預計3月開始和產業界公協會討論,最快年底就會推出碳費子法草案。歐盟碳價部分也有所掌握,但會優先考慮國內產業競爭力,不打算跟進。

    氣候法實施後,要向「碳排大戶」徵收碳費,但具體費率與開徵時程仍在討論中。示意圖。攝影:李蘇竣

    《氣候法》修正上路 多項子法優先推動

    立法院1月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經總統本(2)月15日公布,正式上路實施。總計修正全文計7章63條,修正重點包含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確立部會權責、排放管制及促進減量、徵收碳費、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強化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機制等,成為國內氣候法制重要基礎。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TAISE)今(24)日辦理氣候法研討會,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指出,這次修法核心是2050淨零目標入法,台灣因而成為全球第18個淨零目標入法的國家。環保署盤點修法後,尚有近30項事務需要訂定子法授權,其中關鍵的「碳費」子法關乎徵收費率、徵收對象,將優先展開研議,目標半年內提出子法草案,預估年底或明年初定案公布。

    蔡玲儀受訪說明,氣候法上路後,碳費徵收對象仍是「先大後小」,以大排放源為初期徵收對象,但這個「大」如何定義,目前還在規劃中,預計3月開始就會和各公協會展開討論。此外,上市櫃公司的碳盤查與排放管理、基金的運用與資訊平合的建置等工作,也是環保署優先推動事項。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今日表示,碳費子法的制定工作是優先事項之一。攝影:李蘇竣

    歐盟碳價飄破100歐元 我國不打算跟進

    日前歐盟碳權價格飆破每公噸100歐元(約新台幣3200多元),創下歷史新高。國內產業界高度關注我國碳費費率是否跟進攀高,蔡玲儀解釋,有掌握到全球碳價上升趨勢,但制定費率時還要還是要考慮國內產業競爭力,並且要搭配的自主減量計畫,以落實減量為主。

    蔡玲儀強調,碳價本來就會隨當地產業狀況而波動,不是跟上100歐元就「一切沒問題」,搭配的政策也要考量,如歐盟有「免費核配」政策,可以減免大部份的排放量。因此必須綜合考量對國內產業的影響,呼籲產業界著手開始碳盤查,有利於進一步的討論。

    經濟部說明,因應俄烏戰爭影響歐洲天然氣供給,燃煤發電占比增加,發電業排放也隨之提高;同時為了抑制排放,歐盟逐年減少碳交易系統總額,在自由市場運作下,供給減少,歐盟碳權價格才會在2月22日突破每公噸100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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