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

    10瓩以下光電沒人要 環團呼籲放寬微型屋頂光電規範

    報導/李蘇竣

    我國推動淨零,預估2050年將裝設40~80GW的太陽光電,行政院日前也通過經濟部提出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一定規模以上新建物未來須裝設太陽能板。不過,台灣100瓩(kW)以下屋頂型光電非常少,10kW以下的微型案場更是少之又少。而一般民眾家庭屋頂約30坪,最適合設置的裝置容量就是10kW。

    民間團體今(22日)呼籲,屋頂光電政策應該重視一般小面積屋頂的「微型電廠」,透過放寬申設流程、提供躉購或獎助優惠等措施,擴大民眾參與意願,有助達成2050淨零目標。

    民間環保團體今(22日)呼籲,推動屋頂型光電應更加重視微型電廠。攝影:李蘇竣

    發揮小屋頂潛力 環團建議新增10kW以下「微型」躉購級距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今(22日)召開記者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資深主任吳心萍指出,台灣屋頂型光電現況以裝置容量100~500kW案場占最多,其次是500kW以上的案場,對照之下,100kW以下的案場非常少,10kW以下的微型案場更是少之又少,問題就出在系統商設置成本差不多,誘因不足之下,自然導向更大規模的案場。

    他呼籲政府應增加10kW的躉購費率級距,且提供更優惠的價格,否則一般系統商自然會放棄小屋頂。即便未來躉購費率調降或是落日,也應針對微型電廠、公民電廠提供保障。歐洲、日本等國家都視「公民」為發電中心,歐洲更推估,2050年公民發電占比將達45%,建議政府將公民參與的比例入法。

    為何是「10kW」門檻?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解釋,以一般民眾家庭屋頂約30坪換算,最適合設置的裝置容量就是10kW,除了發電,也能提供最佳的能源教育示範,有助全民邁向淨零轉型。

    屋頂型太陽光電各級距總裝置容量。圖片來源:主婦聯盟提供

    大小案場分流申請 加速建設也防偷吃步

    民間團體也建議,我國應研擬微型電廠的快速審查流程,目前民眾申設微型屋頂光電需經過一般商業電廠申設程序,還要「排隊」等待行政機關審查,尤其在日照條件良好的中南部地區,民眾往往要等待半年以上、相當不便。

    現行民眾申請流程到底是如何?依經濟部太陽光電單一窗口簡介,民眾若有意申設太陽光電,必須先找系統商進行評估,接著申請建照、向台電申請併聯、向縣市政府申請備案、簽訂購售電契約。簽約後還需申請使用執照、向台電申請試運轉、申請設備登記,經歷各項書面審查及現場查驗才能開始發電、賣電。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表示,現行不論大小案場,皆一體適用2000kW以下的「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規範,對於微型電廠、公民電廠顯得過於繁重。

    另一方面,這樣的規定也讓大型發電業者將案場拆分成多個2000kW以下的案場,以規避中央審查。許博任呼籲修正再生能源設備管理辦法,納入更多廠商拆分案場的樣態,以防止業者化整為零的脫法行為;或者細緻區分可走快軌(fast-track)申設程序的設備類型,以強化大小分流的光電治理。

    屋頂型光電占比逾六成 現有潛力有待盤點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先前表示,目前全台光電裝置容量約930萬瓩,其中屋頂型光電就有610萬瓩,占比超過65%,可見確實有屋頂光電的發展空間。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執行長曾虹文指出,除了新增建物強制裝設太陽光電,既有屋頂設置光電的潛力也應該被正視,應針對公有屋頂如機關、公共設施,工業區屋頂,農業設施,縣市行政、文教、商業區以及一般住宅屋頂等,進行詳盡的屋頂潛力盤點。例如針對不同屋齡建物屋頂、與可裝設面積不同占比等情境,有更細緻的潛力分析與現況的識別,以掌握真正待開發卻未開發的潛力。

    未來新增建的建物達一定規模以上必須裝設太陽能發電設備,民間環保團體建議全面盤點現有屋頂潛力,不論大小規模。資料照。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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