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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統魚塭和水鳥棲地一起消失? 環團:光電進軍室內漁電 共生恐將失控

    報導/劉庭莉

    因應能源轉型,室內型漁電共生發展蓬勃,同時也帶出傳統魚塭地景消失、水泥建物矗立導致水鳥棲息地破碎化,魚塭原有的海岸防護、防災功能喪失的問題。昨(30)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多個環團舉行記者會,指出室內漁電沒有總量管制,融資也相對容易,大規模建設之下,恐危害生態及傳統漁業,也可能產生大量爛尾案場。

    環團呼籲農委會及經濟部儘速討論配套措施,將室內漁電納入「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提出室內養殖政策計畫書,並對訂定總量管制。

    室內屋頂型漁電共生養殖場。資料照。圖片來源:台南市政府提供
    室內屋頂型漁電共生養殖場。資料照。圖片來源:台南市政府提供

    大量魚塭轉型室內漁電 水鳥替代棲地將消失

    漁電共生是行政院近年力推的能源轉型方向,有分戶外及室內。室內漁電屬於屋頂型光電,太陽能板覆蓋率可達土地面積80%,遠高於戶外漁電的覆蓋率40%,誘因較高,加上室內養殖採24小時水質處理的環境控制技術,被認為是較可控、風險較低的經營方式,近來申請案件數超過戶外漁電,光是嘉義縣預計申設的室內漁電面積就超過200公頃。

    然而,當傳統的開放型魚塭轉為「室內漁電」,與周遭環境隔絕的鋼筋水泥建物,將造成不可回復的永久性改變。

    魚塭除了是水鳥的棲地,也有海岸防護、防災功能,若政策促使大量的光電開發導向室內漁電,表面上提高了漁電收益,卻可能面臨水鳥棲地破碎化,未來不只將失去魚塭地景,也喪失了魚塭的生態系服務。

    昨(30)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荒野保護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與立委洪申翰共同舉行「環社檢核管不到 室內漁電恐失控」記者會,指出「室內漁電」的開發亂象,呼籲室內漁電也須納入現行的環社檢核機制。

    黃色部分為有生態疑慮的「關注減緩區」,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常務理事李翰林認為,連戶外漁電都有嚴格規範,室內漁電根本不該進入。攝影:劉庭莉
    黃色部分為有生態疑慮的「關注減緩區」,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常務理事李翰林認為,連戶外漁電都有嚴格規範,室內漁電根本不該進入。攝影:劉庭莉

    室內漁電開發無上限 生態敏感度未列考量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秘書長呂翊維指出,台灣西南沿海是候鳥重要的度冬與過境地區,占相當大地景面積的傳統魚塭除了原本的功能外,亦是候鳥會利用的重要棲地類型,不僅能提供候鳥貴重的食物來源,也能在漲退潮之際,成為水鳥的休憩地。

    近年來,經濟部透過環社檢核,依生態敏感度規劃先行區、關注減緩區及迴避區。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常務理事李翰林解釋,現有的漁電共生環社檢核機制中,若業者要在具有重要環境社會課題的「關注減緩區」設置戶外漁電,就須提出適當因應對策並通過審查。

    然而室內漁電目前並不受這套環社檢核的規範,其開發後土地幾乎都被建築物遮蔽,形同捨棄魚塭的生態功能,更無須遵循分區機制減少生態衝擊,也沒有總量限制。

    面對無限制的發展,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常務理事李翰林呼籲,關注減緩區內不應核准任何室內型案場的開發。

    隔行如隔山 光電業瘋漁電共生 環團憂成「爛尾案場」

    為何近年室內漁電案例越來越多?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解釋,室內養殖在室內設施採全天候水質控制養殖,較可排除氣候及水質影響,提高養殖密度,也是農委會長期以來推動養殖現代化的政策目標。因此光電業者及融資銀行認為,室內養殖的經營模式較可預測,風險較低,近期更有銀行團88.8億的鉅額貸款,創下金額最高的漁電共生聯貸紀錄。

    許博任也指出,光電業者極可能低估室內養殖的經營門檻與風險——室內養殖水質技術門檻高,除了24小時監控水質的人力成本,還需要大量資本挹注,養殖漁民投入意願低,成功經營的實例並不多。此外,業者多半引入新的養殖團隊,然而隔行如隔山,加上農漁業的新投資約需三年才能得知產銷是否穩定,室內養殖能否順利經營的問題會遞延發生。

    他擔憂,若現在開放光電業者一窩蜂投入室內漁電,損益無法平衡,恐會出現大量爛尾案場,已蓋上建物的土地也難以回復原狀。

    室內屋頂型漁電共生養殖場。資料照。圖片來源:雲豹能源提供

    洪申翰:漁電應該「共生」,而非為光電犧牲

    洪申翰表示,取得融資相對容易之下,室內漁電不斷增生,但大規模的室內養殖可能造成品項單一化,缺乏產銷配套。漁電應該是「共生」,而非漁業為光電犧牲。

    許博任建議,漁業署應從經營量能、產銷穩定、生態環境等條件,盤點及規劃全國各區可以作室內養殖設施的區位、適養物種及總量管制,作為地方政府核發室內養殖設施容許的依據。

    環團呼籲,地方農業主管機關及經濟部應立即全面暫緩發給「位於關注減緩區」內的室內水產養殖生產設施容許使用及其屋頂型電業籌設許可;農委會及經濟部應儘速推動室內型漁電共生的環境社會議題處理機制,並儘速研提相關政策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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