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劉庭莉
減碳做公益已成為具體實踐。全台首例公益碳權專案,透過捐款協助桃園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汰換高耗能燈具,取得180噸碳權,再以每噸2000元提供B型企業綠藤生機認購,減碳收益回歸公益,社福團體更能省下每年130萬元的電費支出。
協助社福機構汰換老舊燈具 全台首例公益碳權誕生
全台首例公益碳權是陽光伏特家與花旗(台灣)銀行共同發起,透過協助桃園脊髓潛能發展中心汰換老舊燈具,取得減量成效型 「碳權」(carbon credit)。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國發會副主委施克和、環保署常務副署長沈志修也出席昨天(9)記者會,見證我國首例公益碳權。
針對公益碳權模式,陽光伏特家創辦人暨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惠萍解釋,企業透過捐款幫社福團體汰換耗能設備或設置再生能源,再經由碳盤查、由環保署評估碳權抵換額度,以十年為單位確認具體減碳效益。
例如這次專案就取得十年累積180噸,相當於每年1500棵樹的減碳量,此「公益碳權」再由台灣綠能公益協會售予綠藤生機,每噸販售新台幣2000元,不僅協助綠藤生機的減碳目標,同時替桃園脊髓潛能發展中心節省了130萬元的電費支出。
實踐「公正轉型」 國發會:對淨零碳排是很好的案例
國發會副主委施克和表示,碳權或碳費的概念不外乎是從傳統的污染者付費補償或外部成本內部化去改變成本結構,但公益碳權的倡議,不只成本結構,更創造出分享利潤的機制。
他指出,此次公益碳權的倡議「非常特別」,使社福單位不再只是補貼、減稅下的被照顧者,而是轉型紅利創造者,以碳權概念計算,透過企業購買碳權來獲得分潤,是真正實踐淨零目標中的公正轉型,「我覺得這對未來規劃公正轉型是非常好的方向。」
陳惠萍會後受訪指出,制度上的困難恐怕還需解決,碳抵換高昂的時間成本、行政人事成本等繁複的申請程序,會抵銷掉公益碳權的效益,希望未來能有更簡化、標準化的申請程序能執行。
「這樣做就對了!」 陽光伏特家:提供企業參與方向
除了公益碳權,陽光伏特家也開創綠能公益模式,結合企業與社會的捐款,為弱勢建制太陽光電系統或募資購買太陽能板,將電費收益回饋給社福單位。例如,2018年花旗聯手陽光伏特家,協助宜蘭聖嘉民老人長照中心興建一座22kWp太陽光電系統,首創國內公益再生能源憑證,並透過自發自用與再生能源憑證的雙重效益,幫助超過135位長輩獲得永續長照服務。
「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努力分享模式跟案例?想跟大家說,這樣做就對了。」陳惠萍說,有些企業知道有淨零碳排的目標,但沒有著力點、不知道該怎麼執行,希望能透過這些案例分享,提供企業參與的方向,也提供社福單位穩定的資源挹注。
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莫兆鴻表示,花旗集團承諾2050年前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預計在2030年達成1兆美元(約新台幣30兆)的永續融資,希望透過金融實力,推動社會成長與經濟進步、積極結合綠能與公益,發揮金融正向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