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李蘇竣
我國推動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多年,近年更於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提案獲得支持,經濟部今(2日)宣布,「APEC跨能源與標準主題論壇」3月份將在台舉辦。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表示,台灣在綠能發展領域累積很多經驗,憑證制度更是其中重要的一環,可以藉此機會分享,盼台灣成為亞太領頭羊。
再生能源憑證推動有成 台灣舉辦APEC跨能源及標準論壇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在本月7至9日舉行「透過再生能源憑證促進亞太地區綠能發展」(Utilizing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ion to Facilitate APEC Regional Renewable Energy Growth)APEC線上論壇,這也是台灣首度在APEC國際會議場合,舉辦跨「能源」及「標準」之論壇。
標檢局推動再生能源憑證(T-REC)機制,綠電業者每發1000度電,即可向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申請核發一張憑證,累計至今年2月,憑證核發超過106萬張。標檢局表示,我國的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已獲得國內外獎項及重要倡議(如CDP、RE100)的認可,可協助購買綠電憑證的企業接軌國際。
標檢局說明,再生能源憑證可「驗證」綠電,但目前國際間尚未有特定的標準為依據,近年標檢局致力於建構亞太再生能源憑證交流平台,終於獲得APEC能源工作小組(EWG)與標準及符合性次級委員會(SCSC)大力支持。
今日開幕記者會上,經濟部主任秘書陳怡鈴表示,APEC論壇能在台灣舉辦,代表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的建立及推行成效,獲亞太區域夥伴高度肯定。標檢局局長連錦漳則強調,各國企業都開始提高再生能源使用,但國際間必須建立統一標準才能證明,亞太經濟體可藉這次會議共同尋求再生能源憑證發展方案。
經驗領先亞太 台灣業界望取得標準制定話語權
既然有機會成為亞太領頭羊,業界紛紛期待,台灣的憑證機制能在國際間取得話語權,建立統一標準。標檢局副局長謝翰璋回應,台灣身為出口導向國家,綠電是各企業搶國際訂單的重要手段,因此國內2016年開始發展綠電憑證化,協助企業向國際提出證明。而整體看來,APEC的綠電推廣速度確實較歐洲國家慢。
他表示,涉及跨國的認證必須「書同文、車同軌」,台灣不敢說要帶領別國,但願意將過去經驗標準化,提供各國參考,找出共同標準。
過去成功的憑證案例,包括標檢局推出的「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交易示範計畫」,讓商辦大樓內無獨立電表的企業,也可買到綠電,首宗成功範例為台灣萊雅及其所在辦公大樓的台北101。
台北101董事長張學舜說明,過去單一電號難以拆分其中用戶是否使用綠電,國內憑證機制實踐了單一電號多用戶的解決方案,期待在論壇上和各國交流不同的做法。
中小企業喊買不到 標檢局將簡化程序 買綠電就像「去小7買東西」
目前再生能源憑證機制之下,綠電業者申請核發憑證後,再由有ESG或減碳需求的企業購買憑證,做為環境效益證明,實現綠電轉供交易自由市場。標檢局統計,自2017年5月發出第一張憑證以來,累計至今年2月,核發憑證超過106萬張(約10.6億度綠電,減碳量約53.4萬公噸),總體憑證交易則突破91萬張,成為綠能與憑證發展歷程中重要的里程碑。
但資料顯示,將近99%的憑證都被台積電買走,不少中小企業也抱怨買不到綠電,謝翰璋對此表示,大企業用電大、憑證需求自然也大,中小企業的用電需求不多,不是買不到,是因行政程序太過吃力。目前規劃將行政程序簡化,讓綠電商品能向「去小7買東西」一樣,他也建議,中小企業應該要在組織內設置對應單位,溝通上會更簡便。
此外,比起綠電,不少企業更希望能直接取得具「環境效益證明」的憑證。而對於台灣是否會實施「電證分離」,謝翰璋表示,初期為避免面向過於發散,致各界產生不同解讀,先採用電證合一的方式做為標準工具,若未來有較好的商業模式,不排除施行電證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