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李蘇竣
苗栗銅鑼鄉竹森光電案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卻因位在林務局公告的「石虎重要棲地」範圍內,不只農委會建議應避免開發,民間及保育團體的反對聲浪也從未止歇。然而,上週五(18日)苗栗縣政府公布審查通過竹森案,強調開發單位已提出生態友善機制,將是「與自然生態共存共榮的光電廠」。
石虎保育協會痛批,光電廠切割石虎棲地、破壞淺山丘陵生物多樣性的問題尚未解決,縣府卻貿然通過並拖延公告,心態「令人髮指」。
多方反對、初審未通過 竹森縮減光電面積再闖關
普登科技公司要在苗栗縣銅鑼鄉竹森村開發「竹森光電廠」,面積約8.3公頃,總裝置容量約7197瓩。由於開發場址現為「山坡地保育區」,普登公司依法申請變更為「特定專用區」,由苗栗縣政府進行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審議。但因位在林務局公告的「石虎重要棲地」範圍內,農委會發函建議應避免開發,民間及保育團體的反對聲浪也從未止歇。
苗栗縣府於去(2021)年8月召開專案小組初審會議,認為竹森案開發沒有必要性,也缺乏相關保育措施,建議「不予通過」;今年1月26日的「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大會上,業者提出改善措施,將開發計畫依「縮小、迴避、減輕、補償」的原則進行修正,光電設施面積從5.74公頃縮減為4.06公頃,避開生態敏感區域,並提高綠地占比至21.34%,且額外在基地東南側購置一片0.8公頃的土地作為生態補償區域。
此外,為了搏得委員支持通過,業者找來生態學者背書,宣稱光電廠建置完成後可成為「石虎庇護所」,一度引發保育界譁然。
大會逆轉通過 苗縣府稱竹森光電可創造「三贏」
1月26日當天,苗栗縣府並未公開審查過程與結果,緊接著又遇農曆新年長假,時隔多日之後,縣府終於在2月18日公布會議結論。
縣府新聞稿指出,竹森光電廠提出生態友善措施與檢核機制,迴避高敏感區、縮小工程面積、減輕生態衝擊與擾動以及生態補償等四大規劃原則,做了正面積極且大幅度的修正,並承諾後續進行生態監測,將可創建「與自然生態共存共榮的光電廠」,決議通過。
苗栗縣府表示,雖然審查大會有生態保育團體表達反對意見,但也有當地居民出席贊同土地開發,審查委員聽取各方意見後,採投票表決方式通過竹森案,修正後核發許可。縣府未來將嚴格要求開發單位,遵守維護生態環境保育承諾,期望達成生態保育、綠能產業以及保障農民權益等三贏之局面。
對於民間質疑程序問題,苗縣府強調並非刻意隱瞞,會議結論必須依正式公文流程,完成簽核確認才可以公開。內政部營建署則表示,後續會協助審閱此計畫,檢視是否有法律適用疑慮,確認後才會由縣府核發許可。
擔憂加劇棲地破碎化 石虎協會籲建立公平審查機制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聲明表示,竹森光電案業者看似對石虎的衝擊提出解套方法,但這些措施背後的基礎資訊和立論皆不充分,尤其違反不應伐林蓋光電的綠能基本原則,仍然會造成切割石虎棲地、破壞淺山丘陵的生物多樣性等重大衝擊。
石虎保育協會批評,這些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的方法和實證,苗栗縣政府竟貿然通過並拖延公告,「心態令人髮指」,呼籲中央應創造一個更公平公開的農地變更光電分期與審查制度,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石虎保育協會強調,出於石虎保育專家的立場,並非反對所有農地變更為光電案場,而是希望至少保留林相完整、適合石虎與其他野生動物棲息環境。而縣府對竹森案的特殊待遇,將破壞過去幾年間好不容易建立的石虎保育成果及石虎重要棲地,更傷害苗縣府執法的公平性與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