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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出爐 2050淨零排放入法 環團盼基金用途擴及地方減碳

    整理/李蘇竣(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千呼萬喚始出來!環保署昨(21日)公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明訂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年淨零排放,並提升氣候治理層級、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此外,也納入各界關注的「碳費」徵收制度,將對國內排放源及高碳含量之進口產品徵收碳費。

    草案出爐後,民間雖肯定環保署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明確入法,卻也批評將碳費細節留待子法討論的做法「不負責任」、草案未見中央對地方的資助與監督等內容,可說「前進一步,又倒退三步」。

    環保署表示,草案預告期間為60天,期間將蒐集、彙整各方意見,再行送交行政院審查。據環保署長張子敬日前說法,期盼能在下個會期(明年2月)將修法草案送進立法院,最快同年開始實施。

    為了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放,環保署公告《溫管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我國將有更進一步的溫室氣體減量管制措施。圖片來源:Ellery (CC BY-SA 3.0)

    現行法規屢遭批評落後國際 環署終於預告修正草案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危機,各國政府紛紛祭出減碳對策,也接連喊出「淨零」目標。我國總統蔡英文於今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宣示「2050淨零排放」,象徵減碳政策將邁向下一階段。

    國內現行有關溫室氣體控管的法源依據,為環保署2015年訂定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管法),但法規內容已無法因應全球加速減碳的趨勢,屢遭批評落後國際。環保署因此著手修法作業,終於在21日正式預告《溫管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

    先前張子敬在立法院表示,草案依法要有60天的預告期,預告結束後再交付行政院,盼能在下個會期將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而相關子法如碳費徵收辦法也會在母法通過之後加速制定,最快2023年可以開始徵收碳費

    張子敬10月13日於立法院表示,規範碳費相關徵收辦法的子法,最快可在2023年公布實施。資料照,李蘇竣攝

    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 強化減量 增調適專章

    《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內容,有幾大修正重點。首先是「2050淨零排放」目標確實寫入法條。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從現行的「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年的排放量50%以下」,修改成「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為達成此目標,草案也要求各級政府應與國民、事業、團體共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發展負排放技術及促進國際合作。

    對於製造、運輸及建築等各部門的排放管制機制,也納入草案,要求其製程、設備應符合效能標準,降低排放強度。且規定新設污染源應採最佳可行技術並進行增量抵換,若提出自願減量計畫並據以執行減量者,可以申請減量額度,盼透過雙管齊下促進減量。

    為了提升國家整體因應應氣候變遷的能力,草案另新增調適專章,要求各領域的主管機關訂定該領域的調適行動方案,由中央整合擬訂「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而地方政府則要因地制宜訂定「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科技主管機關也要綜整氣候變遷科學、風險等資訊,定期發布氣候變遷報告,作為風險評估及調適推動依據。

    徵收碳費專款專用 瞄準高碳排產業、高碳含量進口品

    備受產業界關注的「碳定價制度」這次也確實納入草案,企圖透過經濟誘因促使企業減排,本次草案不僅對國內排放源徵收碳費,也要向高碳含量之進口產品課徵碳費。而碳費收入將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款專用於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及產業、補助及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

    國際上碳定價制度已成趨勢,如歐盟將在2023年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向高碳洩漏風險進口商品課徵碳關稅,但只要在出口國內已課徵相關碳成本費用即可減免。為了因應國際趨勢,草案中也增訂未來中央主管機關得對特定產品,訂定碳含量計算及認定方式,並參考國際經貿情勢,對高碳含量之進口產品徵收碳費。

    張子敬10月13日於立法院表示,碳費收取對象初步以年排放量逾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的「排碳大戶」為主,但具體內容仍有待《溫管法》母法修法通過後才會制定子法,子法最快可在2023年公布實施。

    鋼鐵業是我國高碳排產業之一,其中不少碳排大戶將成為首波收取碳費的對象之一。圖為中鋼高雄廠區。資料照,孫文臨攝

    碳費細節仍不明 環團批:前進一步,倒退三步

    草案出爐後,民間對於環保署終於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表示肯定,但也紛紛提出其他建議。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鄭楚忻表示,綠色和平認為,碳定價制度作為最重要的減碳經濟工具,在目前的法條裡面只是虛與委蛇、敷衍了事。綠色和平批評,環保署將費率訂定原則、調整原則、徵收對象等細節,都留待子法才要討論,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

    綠色和平曾赴環保署遞交修法建議書,並擺出國際碳定價排名,要求環保署評估提高價格。資料照,李蘇竣攝

    鄭楚忻指出,城市是整體減碳的重要角色,但草案中沒有看到補助縣市政府的相關文字,顯示中央未來對地方的資助和監督措施都仍十分模糊,根本是在推卸責任、「放生」地方氣候治理。鄭楚忻強調,環保署預告的《溫管法》修正草案,可以說是前進一步,又倒退三步,綠色和平期待碳費能夠成為真正有減碳和經濟效益的政策,並且基金用途能擴大到地方減碳工作,為中央與地方開闢更多協作空間,幫助台灣達到淨零排放目標。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氣候變遷因應法) by 環境資訊中心公共檔案區 on Scri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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