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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質疑廢棄物染黑漁電共生 漁業署:違規屬實將撤銷許可

    報導/孫文臨

    漁電共生本應創造綠能、漁業雙贏,但立委蔡易餘近日卻接獲多起陳情,疑似有不肖業者在漁電共生案場施工期間,將混有廢棄物的廢土棄置在魚塭中,恐影響綠能政策推動。蔡易餘昨(21日)與各局處至嘉義漁電共生案場考察,現場並無查獲違規事實。

    漁業署長張致盛宣示將嚴查不法,若違規影響漁民權益會撤銷漁電共生許可,能源局也會中止購電合約。

    立委蔡易餘前往嘉義考察漁電共生推動情形,接收養殖漁民陳情。孫文臨攝
    立委蔡易餘(右一)前往嘉義考察漁電共生推動情形,接受養殖漁民陳情。孫文臨攝

    立委蔡易餘接獲多起陳情  檢舉漁電共生案場偷倒營建廢棄物

    配合能源轉型,2025年太陽光電裝置達20GW,其中4GW為漁電共生。漁電共生是在漁塭上鋪設光電板,覆蓋率不得超過四成,且須維持七成漁獲量,經濟部與農委會合作,盼達到綠能漁業雙贏,卻引起「光電滅漁」質疑,保育人士也憂心漁塭加蓋會影響候鳥棲息

    能源局因而在2020年啟動漁電共生「環社檢核機制」,透過議題辨認、圖資套疊篩選出較無爭議的先行區,分別位於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六縣市,一共4702公頃,其中已有諸多案場動工,嘉義布袋鎮的台泥綠能「嘉謙漁電場」預計年底完工發電,面積約61公頃,將成為台灣首座大型漁電共生案場。

    塭堤型的漁電共生是將太陽光電板蓋在魚塭四周。孫文臨攝
    台泥綠能在嘉義的漁電共生案場,預計年底前完工,魚塭四周覆蓋了塭堤型光電板。孫文臨攝

    不過,嘉義立委蔡易餘表示,近日接獲多起漁民的陳情案件,指控不肖業者趁漁電共生施工期間,把磚瓦等營建廢棄物、爐碴混入工程土方中,運到漁塭填築,「這比綠能蟑螂還可怕,可能影響養殖漁業的食安問題,漁民都非常擔心。」他要求相關單位須嚴格把關,以免影響綠能政策。

    能源局表示,為確保漁電共生不影響農地使用,明白規定工程土方應是適合種植農作物的土壤,「不得為沙、石、磚瓦、混泥土、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其他有害物資。」能源局局長游振偉說,禁止業者違規施工,若查獲業者有違規事實,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可中止躉購合約。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張致盛也說,推動漁電共生是為了改善養殖環境、提高漁民的收入,最重要的就是確保養殖漁民的權益,「污染土壤會貽禍百年,若查獲違規屬實,將撤銷業者的農業設施容許許可,並依《農發條例》查辦。」農委會也正研議修法,加嚴處罰。

    嘉義縣環保局人員則說,目前並無查獲漁電共生案場有不法傾倒廢棄物的情況。

    漁業署署長張致勝表示,漁電共生最重要的是保障養殖漁民的權益。孫文臨攝
    漁業署署長張致勝表示,漁電共生最重要的是保障養殖漁民的權益。孫文臨攝

    養殖漁民憂漁塭土壤遭污染  台泥綠能嚴正駁斥:子虛烏有

    不過,在地養殖漁民陳錦模拿出多張照片指控,台泥綠能的嘉謙漁電共生施工過程中填築土方,「原先看起來沒問題,但大雨沖刷後出現許多破碎的磚塊、玻璃瓶罐等垃圾。」他憂心光電完工後,養殖魚塭的土壤會有問題,向環保局檢舉。

    記者跟陳錦模實際走訪正在施工的魚塭現場,已沒看見那些廢棄物。據施工人員所述,嘉義縣環保局曾來現場調查,後來請業者把現場的磚塊、垃圾清除,「清了幾輛車。」他說,土方都是花錢向下包商購買,當然不希望買到品質不良的土方,在該事件後工地現場已加嚴管理,避免再發生這種狀況。

    陳錦模仍不放心,擔心有廢棄物仍被埋在底下,希望政府開挖工地。「原本我支持漁電共生,多一筆穩定收入。」但他也表示,實在不忍看到自己的魚塭被如此對待,才不得不出面檢舉。蔡易餘就說,有許多陳情民眾不敢公開姓名,要求能源局及漁業署不能放任不肖業者污染魚塭,承諾會持續關注此事。

    魚塭地主指控漁電共生施工土方中參雜磚頭等廢棄物。陳錦模提供
    魚塭地主陳錦模指控漁電共生施工土方中參雜磚頭等廢棄物。陳錦模提供
    實地走訪漁電共生施工現場,已無看到地主指控的廢棄物。孫文臨攝
    10月22日實地走訪漁電共生施工現場,已無看到地主指控的廢棄物。孫文臨攝

    台泥綠能處長江一志嚴正否認污染土壤的指控,他說,工人難免會遺留一些瓶罐等生活垃圾,已有加強人員宣導,完工前也會清理乾淨,「漁電共生案場絕對沒有污染漁塭土壤。」他說,當地部分魚塭原先就用磚頭築堤,現場的磚塊應是舊魚塭遺留物,質疑部分地主有意調高租金才惡意指控,影響台泥綠能的商譽,台泥綠能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陳錦模則反駁,台泥綠能施工四年多來無法養殖,台泥給的權利金約只有原本養殖收入的一半,「原本說只會用漁塭四周布建光電板,但如今卻有許多基樁都直接插在魚塭裡面,未來養殖很困難,產量可能不到原先的一半,生計受到嚴重影響,才會跟台泥討論租金一事。」

    江一志澄清,漁電共生有分為浮台型、立柱型與塭堤型三種,嘉謙案場中,養殖池用塭堤型,蓄水池則是立柱型,且全區遮蔽率不超過40%,完全符合規定,「光電場設計時都有跟地主溝通,並經過地主同意,才簽合約書。」他強調,這些子虛烏有的指控,連其他地主都認為無理,不願與他為伍,只有該地主兩兄弟在抗議。

    其中一位地主黃英偉就說,原先台泥是要在每個魚塭區蓋40%立柱型光電設施,向台泥反映養殖作業不便後,台泥便改為一部分魚塭全區無遮蔽,一部分的立柱型魚塭區則作為蓄水池使用,「雖然也會希望租金提高,但合約都簽了,就要接受。」對目前的方案尚能接受,也不擔心後續養殖會有問題。

    台泥綠能處長江一志。孫文臨攝
    台泥綠能處長江一志澄清,台泥綠能的漁電共生施工絕對沒有污染漁塭土壤。孫文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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