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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鳥擊爭議未解 海龍風場環差初審有條件通過 兩案併陳送環評大會

    報導/李蘇竣

    彰化外海的海龍二號、三號風場環差初審歷經五度卡關,昨(6日)於環保署專案小組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以甲、乙兩案併陳方式送交環評大會,這也是離岸風電環差案當中,首次有開發案有但書通過小組審查。

    開發單位因改採更大型風機,導致風機間距縮小,先前初審會議中屢次引發鳥擊疑慮的討論,這次開發單位仍無法滿足環委要求,能源局也堅守法定的風場間距不願解套,最後環委表決做出甲案「建議通過」、乙案「通過但不同意間距縮小」兩案併陳的決議,將送環評大會確認。

    海龍二、三號風場位置圖。圖片來源:環評書件

    經濟部訂定2025年再生能源佔比20%的目標,積極推動離岸風電,規劃2025年離岸風電設置量達3GW(百萬瓩)。其中位在彰化外海的海龍二號、三號風場,由加拿大商北陸能源(NPI)、新加坡商玉山能源及日本三井物產合資開發,兩個風場在2018年就通過環評,但隨著風機技術進步,海龍公司打算將原訂設置的6~9.5MW(百萬瓦)風機,改為11~15MW的大型風機,也因此要調整風機的間距等規畫,更動的部分依法提出環差報告。

    風機間距縮小惹議 環差五度卡關 

    海龍二號風場位在彰化縣外海約45公里處,面積59.2平方公里,總裝置容量532MW,根據原環說書內容,預計設置63部風機。鄰近的三號風場距離台灣約50公里,面積85.2平方公里,總裝置容量512MW,原本預計設置78部風機。

    在先前的環差會議中,開發單位強調,二號風場為了配合交通部預定航道,退縮了41平方公里的面積,三號風場也配合銜接鳥類廊道,面積因此減少12平方公里,實際可使用範圍大幅減少。

    原環說書6MW風機配置示意圖。圖片來源:環評書件
    海龍二、三號風場經退縮後,實際可設置風機面積。圖片來源:環評書件

    開發單位預估,在總容量不變的情況下,比起原本的設計,可以減少設置約72部的風機,陣列排數也減少約6排。

    新的大容量風機的葉片直徑也較大,開發單位因此調整了風機間距,盛行風向的間距在原環說書是≥1057公尺,變更加大為≥1158公尺;但非盛行風向卻從≥755公尺縮減為≥666公尺,引起環委不滿。幾次初審會議有不少環委強調,不該比原本環說書承諾的還少,縮小的間距恐怕會引起鳥擊問題。經過了4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環評大會,海龍的環差案始終因為風機間距爭議沒法過關。

    開發單位:有33%的風機間距大於755公尺 足以讓鳥類閃避

    開發單位6日於環差初審做出新的說明,指出近期鑽探發現三號風場西側為玄武岩地質,不易施工,導致可用面積再度縮小,強調已因應調整風機設置規劃,在現有範圍內將距離拉大,目前有33%的風機間距會大於755公尺,間距666~755公尺則佔67%,並不是所有風機間距是最低666公尺。

    海龍強調並非所有風機間距都是666公尺,有33%大於755公尺。圖片來源:環評書件

    對於鳥擊問題,開發單位引用國外研究指出,大部分鳥類在5公里外就會注意到風場,接近到3公里左右就會改變方向避開;只有3%的鳥類會進入風場內飛行,這其中高達99.4%的鳥類都能成功迴避風機。

    開發單位的模擬結果更指出,大型風機的鳥擊數量遠低於原環說書的小型風機,因風機運轉會形成氣流,導致周遭壓力升高,鳥類可以順著氣流滑到一旁閃避。開發單位還以波音747飛機為比例尺作圖,強調留設的淨間距遠大於國內外現況,足夠讓鳥類飛行迴避。

    海龍公司的模擬結果顯示,越大型的風機遭到鳥擊的數量越低。圖片來源:環評書件
    海龍公司以波音747客機為比例尺,強調風機淨間距已足以讓鳥類迴避。圖片來源:環評書件

    環差案陷僵局 環委盼能源局取消6倍風機直徑邊界 

    但環委對開發單位說法不買帳,環委朱信直言,對於此案的意見「從頭到尾都只有一個」,便是要求維持原環說書內的風機最小間距755公尺,否則原環說書毫無公信力可言,但開發單位卻沒有做出任何改變。

    其他環委也紛紛表示,目前規劃間距無法消弭鳥擊疑慮。環委白子易質疑,開發單位的模擬只用風機單機,而不是風機陣列模擬,在風速加大又減小的情況下,難以認定鳥類在陣列內飛行不會受到影響。

    除此之外,根據能源局規定,不同風場的四周都必須要留設6倍風機葉片直徑的間距,環委張學文認為,6倍的規定在這案沒有用,如果能刪除這條規定,就有更多空間加大間距,他強調,環評要有折衷,若不做變動就會形成僵局。包含孫振義在內等環委也都認為,調整6倍葉片直徑的規定可以解決海龍的窘境,希望能源局進一步評估可能性。

    但能源局代表回應,6倍葉片直徑的規定是公共航安需求,除了讓作業的船隻通過,也預留海底電纜空間,不可更動,否則會影響全部風場。

    環保署召開海龍環差案第5次初審會議。李蘇竣攝

    環委啟動表決 決定兩案併陳送環評大會 風機變更恐遭駁回

    環委於閉門會議繼續討論風機間距疑慮,有環委指出開發單位缺乏科學證據,不能理解將間距縮小的原因。也有環委認為,雖然希望能源局可以協助解套6倍葉片直徑限制,但能源局恐怕也要面臨更改合約的天價補償。最終環委決定投票表決,認為要退回再審的只有3人,其餘5人都同意以甲、乙兩案合併通過,交給環評大會決議。

    環委提出兩大方案,甲方案是「建議通過」,但要求開發單位補充風機間距縮小的量化分析數據,以及符合各間距的風機數量,並重新模擬鳥類撞擊評估,釐清風場對鳥類飛行捲入之影響。至於乙方案則是「通過但不同意間距縮小」,建議環評大會否決新增11~15MW風機及調整風機間距等變更內容,其餘則和甲案一樣,要求開發單位補足對鳥類影響的評估。

    此外,小組也建議能源局評估海龍二號、三號風場之間留設6倍葉片直徑邊界的必要性,並在環評大會時說明。

    海龍風場目標2026年整體完工併聯,但變更風機設置的環差案卻僵持不下,甚至一度進入環評大會又遭退回。根據中央社報導,環保署官員表示,過去在環差案中以「有但書通過」的情況較少,若是以離岸風電的環差案而言,本次是首次有開發案有但書通過小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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