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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letter] Blue COP 趕得上海洋變化的浪潮嗎?

    文/梁曉昀、鍾靜儀、鄭宇涵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 COP 25青年代表團

    Blue COP

    圖一、COP 25 Blue Pacific Pavilion 海洋館表演
    (圖片來源: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IISD)

     

      近年氣候談判中特別強調由科學證據輔助政策制定,因此多份研究報告書於2019年陸續釋出,尤其此次COP 25主席Carolina Schmidt(智利環境部長)特別強調應重視科學報告帶來的結果,若全球沒有積極對海洋問題做出有效的回應,就無法應對氣候變遷。因此此次 COP 25會議智利定調為「Blue COP」將海洋保育問題排入討論議程當中。期許各國代表能對全球海洋問題做出更具體的討論以達成共識,並在訂定國家自訂貢獻(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的同時,將海洋保育行動納入長遠規劃中。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以下簡稱IPCC)於2019年9月發表的《氣候變遷下的海洋與冰凍圈》特別報告(Special Report on the Ocean and Cryosphere in a Changing Climate)中指出,在最糟的情況下,全球各地的冰川將有八成溶於海中,本世紀末海平面可能上升一公尺。隨著極端氣候事件更加頻繁,海洋熱浪影響範圍也將隨之擴大,衝擊居住安全與主權問題,影響層面之廣;而世界氣象組織(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WMO)於COP 25期間更發表一份《氣候狀況臨時聲明》(WMO provisional statement on the State of the Global Climate)表示在人口老齡化、都市化與都市熱島效應下,極端高溫的情況對人類健康與公共衛生造成的損失不段攀升,且與1986-2005年基線的平均相比,2018年65歲以上受熱浪影響的脆弱族群,創紀錄增加至2.2億人口左右,要如何減緩、調適、與這樣的環境共存,是我們急需面對的課題。

      海洋是孕育萬物生命之母,更是地球吸存碳、減少溫室氣體最大的碳匯(carbon sink),海底碳酸鈣對大氣中的碳有捕捉、吸收與儲存的功能,其吸收碳的能力遠大於陸域森林,吸收了人類排放到大氣中高達80%的二氧化碳;其中珊瑚是海洋中固定碳密度最高的一環,但是在碳循環的過程中,人類的過度開發破壞了平衡。另一方面,海水溫度上升改變海水酸鹼值與二氧化碳濃度,影響珊瑚的生長與鈣化速度,導致嚴重珊瑚白化,一旦珊瑚生態系瓦解,海中被固定的碳大量釋放出來,將造成惡性循環,學者更警告當全球升溫2°C 時珊瑚礁生態將完全消失,造成不可逆的結果。

      其次,海洋生物因為人類過度捕撈或者環境污染等因素而消失,嚴重影響海洋基礎生產力、生物多樣性,以及海洋生物之生態習性與生理功能,甚至形成「階梯效應」,亦即一個關鍵物種於生態系中的滅絕,引發其他物種二次滅絕,直接影響到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不僅造成海洋生態系統改變,更影響整個食物鏈的運作。除此之外,海洋廢棄物問題嚴重,亦污染了整個海洋環境,若不立即改善,預估到2050年,海洋中的塑膠重量會比魚類總量還重。基於以上三大關鍵因素,保育海洋環境有其急迫性與必要性。而此次「Blue COP」會議是否有完整梳理海洋議題的脈絡,如願達到眾所期待的標準?

     

    壹、 保護海洋各面相減緩要點

     

    Blue COP

    圖二、Blue COP 25文宣
    (資料來源: Project AWARE 2019)

     

      此次「Blue COP」會議中,全球海洋理事會(The Global Ocean Commission)、智利、法國等6國及組織提出《Because the Ocean》宣言,並發表《Ocean for Climate》的報告,其中指出多項指標得以緩解海洋保育問題。

     

    一、 沿海地區藍碳(Blue Carbon)

      沿海海洋生態比陸地生態(熱帶雨林、森林等)更具有固碳能力,海草床、紅樹林、鹽沼則被認為是三個最重要的海岸藍碳生態系統,研究發現大型海藻、貝類甚至微型生物都具有高效固定並儲存碳的功能,一旦這些棲息地遭受破壞,可能影響大量溫室氣體排放量釋放到大氣中,失去抵禦氣候變遷造成海平面上升帶來之緩衝與保護作用;此外,其能夠吸收多餘的碳,降低沿海地區海洋酸化的現象,幫助增強生態系統與生物的調適能力。

      但是現階段遇到最大的瓶頸是許多沿海地區的藍碳區,皆在國家管轄以外的領域,即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固碳的能力已超出各國國家自定貢獻(NDC)之範圍,因此極需採取措施,例如:制定法規建立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 MPA),促進生態系統中海洋生物資源的永續等,並使國家間分享保育公海藍碳的研究,與保護措施的執行。

      為加強MPA的管理《Ocean for Climate》提出:

      (一) 其保護範圍需包含河口濕地、紅樹林、鹽沼與海草棲息地,加強固碳能力。
      (二) 保護與恢復原有之食物鏈。
      (三) 調整漁具,防止沉積物中釋放二氧化碳,以恢復生態系統。
      (四) 在藍碳地區禁止使用移動拖網漁具、減少懸浮餵食器數量,因沉積物可能改變生物之化學循環。
      (五) 禁止藍碳生態系統地區進行海底採礦。
      (六) 鼓勵各國於公海地區發展藍碳科學相關之研究與分享。

     

    二、 海洋運輸

      現今全球貨運的運輸有90 %倚賴航運,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航運雖相對陸運及空運來的低,但在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2014年第三次溫室氣體研究報告中指出,全世界的船運占了人為二氧化碳排放的2.2%,且預估到2050年會增加50%到250 %之間。隸屬於聯合國底下的IMO將國際間航運減少排放的目標設定為: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相較於2008年減少一半以上;但IMO沒有辦法管控各國家內部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包括國家邊界、內海或海岸的航行,都必須倚賴各國自行參考IMO規劃,並列入各國NDC中。

      除了二氧化碳以外,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亦會影響全球氣候系統,IMO對於大量降低硫氧化物的新目標將於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自目前3.5m%(質量百分濃度)的排放量降自0.5m%。針對仍在使用重油(heavy fuel)的船東可有以下幾種選擇,一是在老舊船隻上裝上濾氣機以過濾硫氧化物,或是改用低硫含量的重油(Low Sulfur Fuel Oil, LSFO)、輕柴油(Marine Diesel Oil, MDO或Marine Gas Oil, MGO)或液化天然氣(Liquified Natural Gas)甚至是再生能源。零排放的航運產業並非遙不可及,各國可以搭配相關策略及措施達成此目標,例如:改善船用油品質可以提升效率,甚至可以使用以再生能源為主的推進系統;加速船隻使用再生能源,不論是太陽能、風力或其他乾淨能源,來改善港口用電基礎設施,來減緩溫室氣體排放。

      此外,油價的上漲也會促進再生能源的發展,商用船隻預估使用壽命約20至25年間,為了可以將各部門與《巴黎協定》的目標整合,加速能源轉型會是比較明智的選擇。另外,自2020年起為遵循IMO的溫室氣體規範,船隻必須收集並報告所消耗油量的數據,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及排碳密度。「船隻減速」是一新概念,根據GL Reynolds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Consultants 2019年11月所提出最新報告《The multi-issue mitigation potential of reducing ship speeds》,只要將船隻運行的速度降低20 %便可產生許多效益,其中包含降低24至34 %的溫室氣體排放和20 %的黑碳(black carbon)排放;降低2/3的水底噪音;降低1/3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的排放;也能降低高達78 %的船隻罷工,漸而改善對鯨豚生態的影響;最後,船速降低讓船隻在航行上也更安全與節省成本。

     

    三、 藍色能源(Blue Energy)

      對沿海或島嶼國家來說,海洋保育緩解措施中,促進藍色能源(Blue Energy)發展是減少對化石燃料依賴的好方式。藍色能源是一種自然能源,可降低對他國能源的依賴及運輸的高成本,包含環境成本,具有極大的潛力與經濟機會,隨著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逐年上升,Blue Energy裝置容量亦有提升,但其發電量不及總發電量之0.4%,因此可積極發展以作為氣候戰略中重要的一環。

      Blue Energy資源豐富,除了離岸風機以外,洋流、海洋熱能的轉換與潮汐發電等,都具有強大的潛力。但現階段技術發展程度不一,且需考量當地條件與經濟條件等,綜合評估其發揮的作用。而《Ocean for Climate》在藍色能源方面則提出:
      (一) 在氣候戰略中納入Blue Energy相關地圖繪製之承諾,以便了解高潛力區的選址進行投資,同時需保護敏感的棲息地與經濟區。
      (二) 將藍色能源技術的發展策略納入國家政策中。
      (三) 建立藍色能源基金以支持發展中國家、島嶼及地區的發展。

     

    四、 珊瑚生態

      藍碳資源中還有最重要的一環即是珊瑚礁群,海水溫度上升及酸鹼值、二氧化碳濃度都會影響珊瑚的生長與鈣化速度,導致珊瑚白化,一旦珊瑚生態系瓦解,海中被固定的碳大量釋放出來,將造成惡性循環。台灣位處熱帶與亞熱帶氣候的交界,周邊海域又有多樣的洋流系統相互交會,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沿岸孕育超過300種的珊瑚礁物種。然而,隨著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海洋酸化的情形也愈來愈嚴重,學者警告全球升溫2°C 時,越暖越酸的海洋恐讓對於環境溫度、酸鹼值非常敏感的珊瑚礁生態系全面消失,除了珊瑚本身死亡以外,依傍珊瑚維生的海洋生物亦將遭受衝擊,這對生物多樣性無疑是一大危機。

     

    貳、 IUCN報告及周邊會議要點紀錄

      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選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5次締約國大會第一周周末(12/7),同時也是大會的海洋日發布最新報告,揭示海洋正面臨缺氧的嚴峻挑戰,期待各國代表能正視此危機並做出實質改變。來自17個國家的67位科學家投入研究,發現自1950年以來海洋中的含氧量已減少2%,60年前僅有45處海域面臨缺氧的衝擊,到了2011年這個數字已飆升至700處。科學家們進一步預測若人類對此沒有積極作為,2100年時海洋中的含氧量將減少3 %至4 %。

      作為全球氣候的調節器,海洋吸收了許多熱能,當海洋的溫度愈高,含氧量愈低,全球暖化的現象更加速了海洋暖化,加上大量的營養鹽污染造成了海洋缺氧的問題。缺氧的海洋將造成許多衝擊,包含:破壞生物多樣性,如特定魚種(鮪魚、旗魚及鯊魚)死亡率提升或是棲息地破壞、影響物種遷徙路線。科學家針對不同的排放情境模擬未來情況,然而無論排放情境為何,河流沖刷營養鹽至海岸造成優養化的情況將會持續發生甚至惡化。表層更暖的海水將讓海洋更難垂直循環,因此暖化的現象也將加速海洋缺氧,而深層海洋的溫度增加也將釋放出甲烷。

      另一個重點是,科學家發現不同區域有不同程度的缺氧情況。舉例來說,中、高緯度的缺氧程度將更嚴重,這將進一步造成不同程度的生態衝擊及生物地理化學衝擊。當我們關注到與臺灣較近的熱帶氣候、太平洋區域,可以看到巴拿馬缺氧死區的珊瑚礁生物多樣性已減少75%,澳洲單次缺氧事件已造成一百萬種珊瑚礁魚種(coral reef fish)死亡,換言之當海洋缺氧的問題越來越嚴重時,臺灣周遭豐富的珊瑚礁生態系將消失。

      對此,科學家表示人類必須即刻面對氣候危機,制定法律規範營養鹽污染的問題。學者直言因海洋暖化的加速,缺氧問題無法快速被改善,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可有效減緩惡化,大量的化石燃料燃燒及農業發展不僅增加溫室氣體排放也造成水中的營養鹽汙染。海洋無論在生態環境還是人類社會都扮演關鍵角色,然我們對它的認識仍遠遠不足,需仰賴科學家更深入的研究,如今我們有了對海洋缺氧問題深入且全面的報告作為參考,許多研究成果與價值皆有其代表性,需積極採納該建議以應對這嚴肅的問題。

     

    參、 COP25會議上之綜合觀察

     

    Blue COP

    圖三、COP25 會議周邊看板

     

      這次COP 25這次會議上,除了大會與周邊會議有較多元的討論外,YOUNGO組織中的海洋青年工作小組(Ocean Working Group)亦在此次COP25中,聚集了來自臺灣、瑞典、德國、斐濟等國青年,於斐濟與紐西蘭共同主持的海洋館中進行一場青年促進性對話(Talanoa Dialogue),引來許多小島國家青年分享自身遇見的情況。最後該小組更提出了立場說明書(Position Paper)提交至UNFCCC,其中指出以下三點重要訊息要求各締約方重視:

      (一) 各締約方應接受IPCC所提出之《氣候變遷下的海洋與冰凍圈》特別報告,並需清楚納入於COP 25最終之決議,因為此份報告指出控制升溫1.5°C內的重要性與急迫性。
      (二) 強烈建議所有締約方將海洋議題,如藍碳(Blue Carbon)倡議、如何與各層級政府組織及私部門與公民社會合作等放入NDC之中。
      (三) 在決策過程或任何海洋行動計畫實行前,都必須考慮到青年、原住民及女性的聲音。海洋工作小組要求所有締約方認真考慮此份立場書,並立即採取行動。

      整體而言COP 25在海洋議題上的討論度相較於以往,已有許多提升,大多數國家同意首先進行能源轉型、工業轉型,並基於以自然作為基礎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把重點放在海洋、森林上,以平衡我們的全球氣候。當前僅有一個國家在NDC中提及海洋,而COP 25 在會議第二週時,宣布已有39個國家承諾將在未來的新版NDC中,納入海洋相關議題。接下來2020年被稱為“super-year for the oceans”,將會在三月份世界海洋論壇(World Ocean Summit)及六月在里斯本舉辦的U.N. Ocean Conference,與World Conservation Congress中進行更多具體的討論,並於七月在羅馬舉辦的U.N. Committee on Fisheries得到更進一步的共識,整體而言COP 25海洋議題有受到更多的重視,但實際作為方面仍有待加強,盼各國能於2020年繳交NDC時,能更積極的將海洋保育議題納入長遠的規劃中,若不積極作為,海洋變化的速度遠超乎我們的想像,我們只能不斷面臨損失與災害(Loss and Damage),而沒有辦法預防與阻止氣候變遷的影響繼續發生。

      而臺灣部分在參與海洋保育行動上,為了綜理海洋事務之橫向協調功能,加強海洋政策之規劃及落實推動,於2018年成立了海洋委員會,作為海洋政策的統合機關。在權責分工上仍在磨合與調整,尤其海洋保育方面,隸屬該委員會底下之海洋保育署所管轄,籌畫海洋保護區。雖然立法院院會在2019年11月1日三讀通過《海洋基本法》,將6月8日訂定為國家海洋日,並且要求政府須在法案施行一年內提出「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並對海洋事務提出政策方向,以及訂定海洋污染防治對策,但執行方面仍遇到很多跨部會的障礙,也相對缺乏資金與人才,需更嚴謹的分工來劃分所屬權責單位,並盡快訂定更積極且長遠的海洋保育政策。目前設立海洋保護區最大的阻礙還是來自於賴以維生的漁民,面對經濟與環境間的衝擊,對於尤其曾被歐盟與國際組織發過黃牌的臺灣來說,還有漫漫長路要改善。

     

    Blue COP

    圖四、YOUNGO海洋青年工作小組成員合影

     

    參考資料:

    1. Alan Meier。〈COP25: ‘The European Green Deal gave an important signal. We need more of this’〉。(European Council for an energy efficient economy)。2019/12/15。
    2. Doug Rader。〈After the Blue COP: Why 2020 could be the ‘super year’ for the oceans〉。(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 EDF)。2019/12/24。
    3. GL Reynolds(Nov. 2019)。〈The multi-issue mitigation potential of reducing ship speeds〉。 2019/12/09。
    4. Leila Mead。〈Oceans Action Day at COP 25 Reaffirms Importance of Ocean-climate Nexus〉。(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ISD)。2019/12/22。
    5. Simon Evans and Josh Gabbatiss.〈COP 25 : Key outcomes agreed at the UN climate talks in Madrid 〉。Climate Diplomacy。2019/12/26。
    6. Sophie Lewis。〈World's oceans are losing oxygen at a dangerous, unprecedented rate as temperatures rise, study finds〉。(OCBS News)。2019/12/21。
    7.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WMO(2019)。〈Provisional Statement on the State of the Global Climate in 2019〉。
    8. 梁曉昀。〈「Blue COP」的藍是什麼藍?〉。(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推客專欄):2019/12/20。
    9. 鄭宇涵。〈【COP25 紀實】塔拉諾亞青年對談—海洋篇〉。(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推客專欄)。2019/12/20。
    10. 鍾靜儀。〈IPCC最新特別報告與海島台灣的未來緊密相連〉。(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推客專欄)。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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