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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驗機構修正草案研商 環境部:查驗藍碳為時尚早

    《氣候變遷因應法》新增徵收碳費、溫室氣體多元減量機制規定,為因應排放量盤查與查驗需求,環境部9日預告「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在昨(21日)研商會議上,對於農業部建議查驗項目納入藍碳,環境部表示因藍碳計算技術仍在發展中,納入查驗項目為時尚早。草案預告期30日,收集意見至9月8日截止。

    環保署今(21)舉行「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環境部明(22)掛牌,會議室已換上新裝。攝影:劉庭莉
    環境部今掛牌,昨舉行「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會議室已換上新裝。攝影:劉庭莉

    《氣候法》已出爐五項子法 查驗機構草案展開研商

    《氣候法》年初上路至今,環境部已陸續預告五項子法。環境部昨(21日)舉行「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草案共38條,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科長高俊璿說明三大修正重點,首先是查驗業務挹注多元專業領域人才,查驗人員學經歷增農牧、森林管理等專業,並刪除查驗機構須為國際認可或其在國內開設分支機構的規定,讓更多專業機構投入查驗工作。

    其次為強化查驗作業相關規範,要求查驗人員每年應至少執行一件案件或16小時訓練課程,確保作業品質。

    此外,精進查驗項目方面,草案參考各行業別排放特性及國際分類,組織型[1]從27項整併成14項,專案型[2]則從16項修正為14項,刪除建築業、礦業等,細分林業、農業及土地利用、畜牧業甲烷管理等。

    全國查驗人員145名 環境部:查驗量能充足

    根據草案,查驗人員須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或指定機構辦理的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訓練證明文件。負責開班授課的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今日起與環境檢驗所合併升格,成立「國家環境研究院」,掌管環境研究、檢測、認證機構管理及人員培訓。環境部表示,截至18日,累積查驗人員有145名。

    環境部許可查驗機構由去年氣候法研商階段的7家,增加到目前14家。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說明,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草案)將查驗結果上傳期限延後至每年10月31日,加上強制碳盤查對象約500多家,查驗量能充足。

    農業部則建議查驗項目納入藍碳。農業部代表表示,目前正積極推動自然碳匯、開發相應方法學,但查驗項目還沒有藍碳。高俊璿回應,藍碳計算相關技術仍在發展階段,目前為時尚早,後續可隨著技術發展逐步修正納入。

    另外,標準檢驗局及輔導企業進行職訓的中國生產力中心皆指出,近期有同仁參加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開設課程,課後測驗超出當次課程內容範圍,必須重新上課,恐造成查驗人員工作時程延後,建議合格證明改成訓練證明即可。高俊璿表示,後續將再通盤檢討。

    氣候署副署長巫月春強調,盤查及查驗牽涉碳費徵收,查驗人員需有一定水準,未來要求只會越來越嚴格。

    註釋

    [1]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進行排放量盤查的排放源。

    [2] 由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提出的自願減量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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