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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條件支持漁電共生 彰化鳥會、養殖協會共推在地方案

    報導/陳昭宏

    為提升綠能發電量,經濟部在沿海地區推動「漁電共生」,但是民間認為,中央雖有政策大方向,卻無明確規範及執行原則,且規劃角度常以開發商為主,不一定照顧到漁民及環境永續。

    彰化縣野鳥學會、彰化縣養殖協會於是聯合提出地方版本的漁電共生方案,強調符合該區養殖特色,就是不希望業者全面主導漁電共生開發。方案建議保留養殖池之間土堤作為野鳥棲息地、將光電板集中設置於光照需求較低的養水池上,並在案場周遭鋪設人行道;以此兼顧環境保護、漁民權益及在地需求。

    彰化縣野鳥學會、彰化縣養殖協會不希望業者全面主導漁電共生開發,近期推出符合地區需求的方案,希望兼顧環境保護、漁民權益及在地需求。資料照。攝影:孫文臨
    彰化縣野鳥學會、彰化縣養殖協會不希望業者全面主導漁電共生開發,近期推出符合地區需求的方案,希望兼顧環境保護、漁民權益及在地需求。資料照。攝影:孫文臨

    支持綠能,但要名符其實:彰化團體共推「在地版」漁電共生

    彰化縣野鳥學會、彰化縣養殖協會共同提出適合在地的漁電共生方案,今(13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民眾期待光電板在「漁電共生」系統中,可以保護養殖水產不受強降雨、夏季池水過高的影響,冬季還能架設防風布,抵禦寒流。同時,光電要進入彰化魚塭,必須以照顧生態環境、漁民經濟及在地民眾生活為前提。

    近年政府力推漁電共生,由於能增加土地多元利用,不少民眾持正面態度。然而,目前漁電共生只有中央政策方向,地方只能被動接受由光電業者主導的開發規劃,不一定能真正達到土地永續利用。

    彰化縣野鳥協會總幹事李益鑫受訪表示,彰化民眾歡迎綠能,但希望綠能能「名符其實」,因此在地環團、產業人士才會在光電業者進駐之前,先主動提出漁電共生建議方案。

    李益鑫說,綠能政策必須顧及環境永續,如果忽略這點,「就不能被稱為綠能,只是個開發行為」。

    保留土堤作為野鳥棲地 養水池設光電板符養殖策略

    彰化的養殖池常是「背對背」的配置,李益鑫解釋,兩座不同養殖池的共用堤岸,通常是漁民和機具使用的天然土堤,另一面則是人行道和馬路。由於過去的填海造陸,彰化目前可供鳥類棲息的彰化潮間帶,現已變得破碎。魚塭周圍是此區少數可供鳥類棲息的地方之一。

    因此民間建議,未來彰化的漁電共生,應將魚塭之間的天然土堤保留下來,在養殖作業、太陽光電共生的同時,也能避免候鳥棲地進一步破碎化。

    彰化民間團體推出在地漁電共生方案,期望保留漁塭之間的土堤作為野鳥棲息地,並建議光電板設置則應在養水池上,圖為該方案平面示意圖。圖片來源:彰化縣野鳥學會提供

    彰化民間團體推出在地漁電共生方案,期望保留漁塭之間的土堤作為野鳥棲息地,並建議光電板設置則應在養水池上,圖為該方案剖面示意圖。圖片來源:彰化縣野鳥學會提供.png
    彰化民間團體推出在地漁電共生方案,期望保留漁塭之間的土堤作為野鳥棲息地,並建議光電板設置則應在養水池上,圖為該方案剖面示意圖。圖片提供:彰化縣野鳥學會

    土堤對面,靠近人行道及馬路側,則通常會設置養水池,培養漁產養殖所需的水源,並放流到養殖池。李益鑫解釋,彰化常見的文蛤養殖池通常需要日曬,而培養藻類、營養鹽的養水池,對陽光需求比較少,因此漁民認為覆蓋養殖用地40%面積的光電板,較適合規劃在靠近馬路的養水池上。李益鑫強調,光電板設在養水池上,是一套「符合彰化養殖策略的漁電共生」方案。

    民間方案也建議,在土堤對面岸邊設置圍籬及人行空間,保障周邊民眾安全。李益鑫表示,漁電共生應將「照顧地方」當成指導原則,因此池邊不能只有灌好水泥的堤岸,未來光電案場可能增加人車干擾,應在整地過程,維護出人行空間;此外,人行空間的上方,也可規劃布設屋簷式光電板,增加光電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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